就把機車當汽車來行駛
機車要保持適當更長的安全距離 在汽車(低速)靜止的情況下 允許機車鑽車縫 但只能向前 不能左右鑽
要直行或左轉或速度快的 行駛內側車道
要右轉或速度慢的 請行駛外側車道
汽車機車都一樣
這樣 會有問題嗎?
至於 如果您認為騎士無法守規矩 不能這樣施行
那樣是說不通的
因為 違規的行為應該由政府去宣導 由考照制度去教育 由執法單位去取締
在那邊吵機車如何違規 汽車如何違規 沒意義吧
勉勵並確定 自己不要去違規 就好了
至於 目前交通部的車種分流制度 個人是不認同
所以禁行機車道 我也是大方的給他騎上去
因為我認為 當我以六七十 在市區行駛時 要騎外側車道或是路邊水溝蓋
騎內側車道 絕對是更安全的
我違法嗎? 對 我違法...
但是 我認為 惡法非法 當然 被警察贓到 那責任我自己會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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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體諒一下別人,別只是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尤其是在台灣都會區的道路上,路就只有這幾線,有機車汽車公車小黃都要用,騎機車的不就圖那點方便?也承擔了那些風險不是嗎?
最近因為省油錢騎機車上下班,常常看到設計很寬的路段(三線道以上),機車就是被限定在窄小的機車道上(尤其是大台北區的連外橋樑),若以人數來看,這道路分配是極不合理的.開車的人可有想過你們的用路權利已經被長久來的制度保障了?但這些合理嗎?不過就是稍擋住了你的路,若是你車速較快,稍按個喇叭提醒一下後方有來車這樣就好啦.
交通法規是用來保障交通安全與交通順暢的,現行法規也有很多值得檢討的地方,但是交通部沒空理這些小事,而這才是大家應該關切的事情,上網論戰也應該找些對大家有幫助,不然真的是浪費版面與網路資源....
以上提供大家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