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搶錢出人命 吳育昇提案修法

在無法順利拖吊也非影向重大公安或交通時(如車頭空間不夠無法架車),竟然用L尺橇車門鎖進車內放手煞車,進行吊後輪拖車...明顯違法,還要養這種人~七刀~

這樣應該是可以檢舉的,也確實惡劣~~~
其他縣市我是不知道,在北市現在是不能橇車門的,只能用溜冰鞋~~~
倒楣的都是負責拖掉的警察或守法的用路人

不拖..出事了..又怪警察
這幾天都沒事.倒楣事都沒發生,唬爛再倒楣一個月
wood33 wrote:
可是說正格的
如果是我遇到孫仲瑜這樣的氣質美女也可能會忍不住 又不是柳下惠
這點以同是男人我理解他 但是他的政治人格就有汙點了

鴿子拿出紅色的紙 車子不拖吊
這位先生可能就不會心臟病發一命嗚呼說不一定
看到變臉呼吸急促還有機會說 紅單不開了不要喘成這樣 放鬆 放鬆..


但違規停車不拖走
很可能就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傷亡....
linkenny wrote:
其實人多少都會有急的時候 假如能先開張罰單 開完罰單後多少的時間內沒移走 又確實影響了車流順暢 在進行拖吊
這樣是不是更好 ...(恕刪)


這個提議還真不錯!
先開個違停罰單(900?) 超過一定時間(例如30min or 1hr)還是未移走才拖走,這樣就讓人比較沒話說了!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先開單..一小時在拖吊
又會是兩面刃
好死不死一小時之內出現傷亡
倒楣的又是負責拖吊業務的警察和被違規給害到的守法用路人
這幾天都沒事.倒楣事都沒發生,唬爛再倒楣一個月
maccc wrote:
哀自己行為不檢還要這...(恕刪)

現在的民意代表,也只能幫違法犯紀的人講話了。
fruits0800 wrote:
現在的民意代表,也只能幫違法犯紀的人講話了。


吳育昇他自己不就是OOXX
治標不治本~~

治本的方法沒人作 小市民的悲哀

在人口密集的地方 沒有公用停車場
在人口密集的地方 沒有規劃停車格強制收費導致路霸橫生
所以要臨停的也只能白爛, 違規停車, 併排停車.
這才是問題的"本" 所在.
路邊有停車格 誰要被人拖??
真是無聊的法案,如果畫黃線、紅線的路段不會影響交通,不會影響安全
乾脆就直接畫停車格開放收費停車就好啦,為什麼要訂這種脫褲子放屁的法
定這種法令不就是自打嘴巴,告訴人家地上的畫線只是參考用
根本就是立委想要凹路邊亂停車不被開單、拖吊
連銷單都不必,反正警察只要乖乖說是不影響交通
立委就可以大大方方的隨便停在紅、黃線上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拖拖拖

該托的就要拖

我贊成5樓的說法..我也開車N年也從沒有被拖過
這跟個人習慣有關
有人就是習慣性酒駕
有人就喜歡車亂停
跟狗改不了吃屎是一樣的道理
一天被拖兩次還不知羞恥
還敢上電視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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