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hewind wrote:
他龜速不代表你不用跟他保持安全距離,
內線道必須以最高限速的規定是為了盡量確保超車道暢通,
安全距離,這我懂。換個想法,我開內車超車道,是為了要超車,當我開到內車道進行超車動作~勢必會接近前車。那我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有沒有可能造成我無法超越中線之車輛呢?此時我是否必須減速達到與中線車輛之安全距離才能回到中線呢?
althewind wrote:
就像我舉的例子一樣,
你遇到闖紅燈的行人時,
他不停你也只能閃避了不起奉送喇叭與幹譙聲,
但是你絕對不能撞他...
若要提醒他加速可以閃大燈或按喇叭,
真不讓就請報警舉發,
不然就只能從右側超車(此時右側超車是被允許的),
千萬別做出逼車這種幼稚的行為,
因為龜車最多就是讓你車速變慢,
但是逼車卻會有肇事的危險呀~
沒錯!遇到闖紅燈的路人,要就是煞車,要就是閃避。有沒有可能閃避時造成其他車輛的事故(這~算誰的)???
就如同我在高速公路上~依照法規開車~我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要超車時,卻導致後方車輛與我安全距離不夠而被開單(算前車還是後車的?)
超車時與前後車輛均保持安全距離(這應該是不可能....半夜試試看吧)
真的沒辦法時~右側超車(雖小的話真的被開單)其實右側超車是很危險的。
100/KM是50公尺(法規)~那~與前車接進多少公尺算逼車???
只是覺得,現行很多法規已經不太適合現在用路狀況了~是否有調整的空間呢?或者是說~人民的道德與守法程度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