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nyYeh4525 wrote:
今天早上上班也是看到整個很瞎的情況,
明明就紅燈了卻還有好幾台機車緩緩向前的躲在天橋的陰影下,
一點也不理會行人正準備過馬路,就這樣大剌剌的擋在行人前,
直接整排排開的停在斑馬線上佔住了斑馬線(天橋下就是斑馬線),
甚至有個女行人看不過去酸了騎士兩句卻反而被其中一個騎士給回嗆......這...這...是什麼樣的社會呀!!??
難道都是以自我的認知所做的行為才是正確的嗎?...(恕刪)
這種停法已經算闖紅燈了,下次看到就全部拍照送交通隊吧! (前後輪都超越停止線,且壓到斑馬線,無可辯駁!)
1200~1200喔! 躲太陽的代價是1200,而且占用行人穿越用的斑馬線好像還有另外的罰則唷!!(不過似乎只有台北國會罰,其他地區的警察都在吹冷氣
)
早上上班出門剛出路口 高雄市的博愛路...
三民家商那一個路口
就一個女生 又直接在馬路中間給我停下來
那時候我速度在60上下直接跟著急煞降檔拉轉閃車...
停到紅綠燈後回頭一看...
那個陰影距離紅綠燈粗估最少有15公尺有
然後形成一個很好校的狀況??

紅綠燈下一排車乖乖停著曬太陽
後方15-20公尺處 又一排車乖乖整齊的排在大樓的陰影下
中間這段空間 完全沒車
後面堵得跟什麼鬼一樣

鄉親啊!!
當初駕照是怎麼考的啊!!!!
有中途急煞找陰影就地掩蔽這一關嘛!!!!????
我怎麼沒考到!!?????
搞得我想去買一個行車記錄器了....
看每個月能不能多賺一筆外快
這樣停車停在路中間
絕對是違法!!!
還有說停在路邊的(外側)
還是要看機車道的大小來判斷是不是太白目
如果是大條的四線道 只要慢慢的切外側停靠應該不會怎麼樣
但是如果是安全島分隔出來的狹窄機車道.......你看這動作後面會不會大塞就好

何況高雄市的還有一堆是躲在安全島的公車站牌陰影後面
根本是在狹窄的機車道的""""內側車道上阿"""""
這樣我抱怨應該很合情合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