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機器腳踏車視同汽車,不得同車道超車!**上述的那段話真的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機車======汽車汽車======機車ps.畫有1.禁行機車"輕 重型機車"2.機車優先道3.高速公路除上述機車路權不等於汽車外其他路權 機車等於汽車
米咖 wrote:我是覺得問題都不在我跟貨車司機,問題在於台灣到底有沒有是非對錯吧!跨線行駛並且左轉都有人支持,並將炮口對準機車騎士,我還能說什麼? 在台灣啊,只要是二輪跟四輪發生事故或出現危險情況,不管四輪以上的怎麼開,有沒有問題,都是認為二輪騎太快................甚至一堆人認為大型重機只要有在跑就是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