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TI0N wrote:
看到現場號誌燈了嗎?...(恕刪)
討論不用這樣吧?
法規隨你怎麼解釋,不要用私人訊息給我,OK?
walakaho wrote:
討論不用這樣吧?法規...(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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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raistyle wrote:
如有發生車禍,樓主引用的法條或許有用
但沒發生車禍,只會讓人覺得這騎士是在幹嘛?
車子都連貫在走了這機車騎士還想硬鑽?
我相信這影片只要不搬出法條,
到處拿給別人看而不詳加解釋,應該有很多人會覺得是機車騎士有問題,
而不是那輛箱型車的問題。...(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