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撞死人也要看當時情況...你公車時速40...一個人突然噴到你正前方...我不相信你停的住...像那種會在大車死角裡騎車的...十之八九也沒開過大車~搞不好連車都沒開過勒~~另外~沒駕照學人家騎什麼車...台灣駕照那麼好考...縱使有駕照的人裡頭腦殘都一堆了...何況一個沒駕照的...
當時只有二十歲的人才能考駕照,後來利益團體和利偉掛勾改成十八歲可以考駕照,不知冤死了,應該改回20歲,年輕人無照上路,心情就會緊張,就怕警察會攔車,所以比較不專心。再加上紅線停車,就走了。說真的紅線停車要負一半責任。因為他違規佔據了安全通道。導致他人意外。
*采昕* wrote:大多數人的觀念是,看到變黃燈大踩油門,而非準備停車。這濫觀念是誰教的? 在台灣看到黃燈踩煞車,很容易被撞我就被撞過....好險是公司那台freeca有金屬大保桿的...因為已經被我撞的咪咪冒冒(車庫倒車不用雷達,用碰撞感應..)分不出來哪個傷是後車撞的,所以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