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7~~ wrote:
呸呸呸~最痛恨你這種抓耙子了..不過話說回來..你這抓耙子.維護世界和平這個任務....就靠你了....真的~~

但我想應該是民情不同吧.
在美國,大家都尊重規則,所以他們也會舉發違規者,有種團結就是力量的感覺;但在台灣,好像不是這樣,是因為和美國剛好相反嗎?
唉...又是這個問題!
我並不排斥大家討厭違規的這個本質!
因為違規原本就是肇禍很大的元兇!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當每個人都用行車紀錄器這麼做!
所有人的一點點小失誤都將被放大出來!
每個人都要戰戰兢兢!
每個人都開始活在鏡頭下!
這真的又是大家樂見的嗎?

嗩吶 wrote:
唉...又是這個問題!
我並不排斥大家討厭違規的這個本質!
因為違規原本就是肇禍很大的元兇!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當每個人都用行車紀錄器這麼做!
所有人的一點點小失誤都將被放大出來!
每個人都要戰戰兢兢!
每個人都開始活在鏡頭下!
這真的又是大家樂見的嗎?

我只是想讓大家戰戰兢兢的"開車/騎車",並不是像全民公敵一樣,錄下你所有生活作息.
只要大家想著隨時有人拍你違規,就會認真的開車,開車本來就應該要認真,不是嗎?
開車 換車道 打方向燈 很難?
不要丟煙蒂 很難?

OK啦 反正大家都不想提心吊膽嘛

在台灣 大多數的driver都有公德心
沒公德心的都很在意隱私.........
如果樓主真心想讓交通更好更安全
我想樓主就不會想要
「所以想讓這些違規駕駛人付出一些代價給我(罰金的20%)」
因為他們代價可以就繳給政府
不過就是想要獎金而以
我是立委就發動修法,檢舉交通違規者,可以得到違規罰款的 90 %,其餘的 10 % 則歸政府。
這樣可以不讓警察再背負著偷拍的惡名,警察只能專責於當場攔停舉發。

假設高速公路一張罰單 3000,檢舉人可得到 2700 的獎金,那一堆上下班時間南下桃園交流道閘道走路肩的、插隊的,至少可以讓人賺進數萬元!
這樣也可活絡社會經濟、降低失業率跟自殺率,也可提昇國民所得,博愛路的相機店又可生意好,讚啊!
從這篇文章褒貶回復的比率來看 , 台灣交通會亂不是沒原因的 ,
樓主!! 加油!! 挺你!!
我個人小見解
把違規內容區分成二種
1.會造成別人傷亡的違規,ex.開車或騎車講手機
2.不會造成別人傷亡的違規,ex.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開車未綁安全帶
如果要檢舉的話,我覺得應該要檢舉第一種違規事項
謝謝~~

playgamekao wrote:
如果是直轄市的話,直...(恕刪)


01 還是有人直言仗義,
嘴炮的,樓主可不用理,
讓違規的 & 試圖違規的知道,
罰單一定到手,
那就不會有公車超速撞死人,


又是這種無聊的正義魔人,爪耙子的生活如果會另你覺得開心你就去吧!要是真的有正義感不會去當交警,真的是莫明奇妙,要是真的開放檢舉圍規有錢可賺,那時只會搞得草木皆兵,大家都得不了好,非常非常的看不起樓主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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