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asaab wrote:
汽車8成
機車2成
兩者都是違規常客,撞到剛剛好
汽車百分百肇責吧...
有開過那邊就知道那邊快速道路速到會到80以上
而且只能直行偶爾會有左轉專用道
如果要右轉要先切出去到慢車道才能右轉...
雖然我只走過一次66快速道路
但是真的覺得這是一條腦殘的設計
一下高架一下平面
還有一堆紅綠燈
dangermb wrote:
哪裡有提到這是防禦駕駛的方法之一??
我想要去閱讀一下!
不好意思,每次爬文時看到"防禦駕駛"這四個字總是特別倒彈!
supreme1982 wrote:
真想看看那些所謂神人們的防禦駕駛影片
看他們怎開車或騎車...我想可能很龜...
NYPD SWAT wrote:
還是沒看懂嗎? 該路口中間車道是禁止右轉的,只要汽車違規右轉,不用說,肇責絕對九成以上(此案例應該百 分百了)
如果汽車不違規右轉,就算機車再怎麼騎,也不會與違規右轉的汽車擦撞(肇事主因),沒有因哪來的果?
就好比平交道柵欄放下時,所有車輛禁止通行,但是汽車強行硬闖,害火車煞車不及撞上,所以您覺得火車肇責多少?
還有,車禍判別,不只撞擊點,路權才是重點,沒有路權,就已經輸很大了(代表您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那裏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