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 lexus is 200 對方原廠報價 40 萬..

2012-01-11 10:29 by yayadin
好好談至少要幫前車復原,老是動不動叫人就到法院談 !
被撞還要自己出錢修車,老是用殘值講,搞不好人家車子還可以開 5年為什麼要讓你估價他也可以主張復原原狀,難道交通會亂因為撞到了一句沒錢法院見,假設改天換你被撞立場互換又會如何!


樓主講得有道理.肇事者是應該復原到原樣.這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是十幾二十年前數百萬.現值不到10萬.真的不小心撞到它.難道要讓那台車回原廠再空運材料來修百來萬?我覺得事主雙方可以再談談看啦.依照這樣的撞法.外廠粗估應該幾萬塊就可以解決修復.絕對不會到40萬的

01sence wrote:
2012-01-11...(恕刪)


之前新聞有一台很舊的老爺車被撞車主要求修復,保險只願賠個幾萬殘值,但法院判決還是要修復
Johnny_depp wrote:
不知Lexus 車主懂不懂的去醫院開證明說脖子哪裡扭到.....


請問此話何解?

aggregate wrote:
請問此話何解?...(恕刪)


提出傷害告訴,該部分屬於刑事訴訟,傷害成立除民事賠償外還需判刑;所以由刑事壓民事逼迫肇事者出面負責。

dreamcloud wrote:
er...我剛請我妹...(恕刪)


財損5萬真的太少了~最少都要保20萬才夠用~

碰撞險的話有個限額5萬免自付碰撞險~可以自己賠自己~老車相當適合!!!

新車的話最好還是買個丙式~
5萬不是那種一年保費7~8百元只保強制險的保單嗎

這算哪門子全險啊
同意許多大大說的

法院走一回吧

要求修車40萬......

我姑丈2008年買了一台1998年的IS200也才43萬辦到好
大部份的人都認為輪胎是消耗品,所以喜歡選便宜的用,但是40萬能換幾條好胎呢?有沒有想過?
民法第二百十三條第一項針對這個問題有個原則性的規定,就是:「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假如Lexus 車主根據這項法條的規定,原則上是可以要加害人對被損壞的物回復原狀,例外的則要有法律的特別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契約的訂定。
所以上法院真能賠較少嗎? 好好協調看能否至民營維修廠修復吧。
樓主是推撞2車再去撞1車...
那要賠...1的後,2的前後...
40萬...前後都賠...差不多這個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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