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酒駕一樣,酒駕歸酒駕、肇事歸肇事(看路權等等)這樣的法律其實算講得通的你不能看到酒駕,就去撞死他,然後說他不應該酒駕所以你沒錯也不能看對方是無照,就把責任都丟給他幾年前我的研究所同學就是開車和酒駕的撞到當時就是分開處理沒有混為一談但這件事對方沒有證據、也沒有第三者見到你勾到他,他要告贏很難純粹是沒錢繳罰單想要從你身上拿吧
chccang wrote:跟酒駕一樣,酒駕歸酒駕、肇事歸肇事(看路權等等)這樣的法律其實算講得通的你不能看到酒駕,就去撞死他,然後說他不應該酒駕所以你沒錯也不能看對方是無照,就把責任都丟給他 這就是腦殘台灣法律造成你有這樣的想法我問你兩個問題1.你認為酒駕和無照對不對?2.你認為要解決酒駕和無照的方法哪一種最有效我告訴你今天如果法律規則改成"無照和酒駕只要發生事故就是100%的肇責"你覺得大概多久就可以徹底剷除路上無照和酒駕的駕駛?台灣人就是犯賤,亂世就要用重典你看還有誰敢酒駕,還有誰敢無照你想在路上故意撞這些人還找不到咧小偷就剁手指,偷車砍手砍腳強姦犯就槍斃你覺得還會有竊盜和強姦犯出現嗎?搞不清楚前因後果的人才會把無照和肇責分開來談偏偏偉大的台灣執法者就是這群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lovelpc wrote:無照本來就不應該上路 如果沒上路又怎麼會發生事故?依照信賴原則本來就應該負100%責任鬼島能把無照歸無照實在是世界奇蹟 鬼島果然是世界奇蹟.連"信賴原則"都出來了.果然台灣教育出問題了.照你的說法,下次我看到路上有高中生騎車,就開車撞他/她就好了.反正無照不該上路,就當他/她不存在吧!反正他/她無照,就該負100%責任.
lovelpc wrote:無照本來就不應該上路...(恕刪) 人歸人車歸車不會因為他沒有駕照或他有駕照改變肇責歸屬....這樣說好了...案例一A有駕照.....B無駕照A違規撞到B........肇責在誰案例二A無駕照.....B有駕照A違規撞到B........肇責在誰
cowYY978 wrote:這就是腦殘台灣法律造...(恕刪) 重典是沒錯啦.......但,說真的,會酒駕的不會怕,會怕的不會酒駕...就跟死刑一樣...擄人綁架殺人的還不是一堆就這樣....但,重典還是一定要的,但不奢望能變少....只奢望真的出事了,給他一個大大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