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這麼多層樓了還沒被砲轟已經是奇蹟了。樓主你還想要討啥拍拍?一直在強調難道對方沒有一點責任作啥?今天你還有命在這裡跟大家Say hello就已經是萬幸了。真得要大家開始重砲齊發嗎?對!對方一點責任都沒有!要是你碰到我。我只會先確認你沒事之後。找警察來做筆錄。要求你全額賠償我的損失。包含驚嚇。告訴你,這基本上10萬跑不掉。因為全都是你得錯!
換個角度想,還好撞到你的是摩托車,至少現在板大還能上網PO文,如果沒那台摩托車在前面擋道,也許衝過來的就是台轎車了,那時候可能不是輕微擦傷就可以了事。而且那摩托車如果即時煞住,也很有可能被後面的轎車追撞,也許與這樣說很沒良心,但這樣的擦撞也許是不幸中的大幸,該感謝老天了!
b22334625 wrote:正常車禍來說 不是雙方都有責任嗎 我是未依號誌左轉 他是沒保持安全距離 ?...(恕刪) 正常對方會被開行駛禁行車道罰單........然後又加"因注意而未注意".....駕駛執照會扣點的滿12點就吊銷了換照時他們會看滿點沒行駛禁行車道是扣1點闖紅燈比較貴是3點
二台車都違規,所以備案的話,都各開一張罰單,不過你的車有受損,找調解委員會調解的話,應該有機會爭取到部份的賠償,調解委員會蠻簡單的,跟警察備案後,警察會幫你找調解委員,再來就是雙方與調解委員來談,小事情出席個二次,最多三次就結束了吧。要走調解的話,儘量多收集些你損失的財物證據,比如手機受損也一起說出來,人受傷上急診掛號也報一報,因為你只說一千,雙方就是從一千元開始橋,結果賠償金額只會愈橋愈少。依你的案例,只想對方賠個五百、一千,不過備案那張交通違規罰款也要計入成本,還要花時間出來個二、三次調解,結果可能實際上取得的經濟效益只有二、三百元,可能不太合算,這點就得樓主自己先想一下,是不是去廟裏拜拜,收收驚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