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225jp wrote:
麻煩不要幫l大擴大解釋
他是我認為很中規中矩的檢舉人之一
不必跟另一位拿雞毛當令箭的人混為一談...(恕刪)
感謝您的認同
只是有人要亂扣我帽子
把我沒講過的話
把我舉的例子擴大解釋來扭曲我的原意
所以我一定要回他的阿
至於另一位網友
我只能說
高速公路邊拿相機邊錄影真的是太危險了(開車還是安全為上阿 要檢舉不怕沒得檢舉啦)
用行車記錄器VICO DS2來拍不就好了
一樣是清清楚楚的
祝基邁 wrote:
看圖片行人好像是闖紅燈,但依我國交通法規,就算行人闖紅燈還是要禮讓行人,不知是否有法規可以提出呢?不然會讓很多人誤會喔!)
bobo0936 wrote:
我覺得是台灣法律不太嚴的關係
像美國車輛不禮讓行人會被開單,但是行人不遵守規則一樣會被開單
像行人闖紅燈,穿越馬路沒走斑馬線等等 然後罰單都是一兩百起跳
但是像台灣只罰一邊,當然會變成不理讓,行人也亂走
如果能向美國一樣2邊都會罰的話 然後罰單又超貴
因該大家都會養成習慣遵守交通規則吧
(恕刪)
bobo0936 wrote:
BTW:台灣不禮讓行人不違法嗎?在北美這不禮讓行人過馬路是會被開單的
(恕刪)

linpredator wrote:
用行車記錄器VICO DS2來拍不就好了
(恕刪)
albertgiants wrote:
在日本, 超速就被記2點, 闖紅燈更可以記到多達6點, 超過12點就吊銷駕照,
也就是闖兩次紅燈加上超速一次, 你就終身不能開車了,
當然大家都小心開車嗎.
台灣那些經常違規的駕駛, 有種就去日本開看看, 不要在台灣欺負弱小.
如果人民都相信台灣交通亂是 "民族性" 差,
反正民族性差改也改不了, 就不積極執法, 這樣反而省事,
就不用像日本交通警察還要危險地在高速公路攔車(還要藏地好好的),
也不用像美國警察冒著被撞的風險自己走在斑馬線上來抓違規.
台灣交通會亂, 就是政府不好好執法的惡果,
若警力不足無法每項都逮, 但就請巡邏時看到重大違規一定逮,
光台北與高雄機車闖紅燈頻率的差異, 就可看出有沒有執法差很大.
lin 大又現身了,
原來配備已經升級了, 真謝謝你繼續做功德!
聲援你一下,
有些人或許受到傳統儒家訴諸內心, 道德的思維影響太深,
以為只有 "聖人" 才能要求別人,
講道德的社會, 天天要求人們做好道德, 修身, 結果都做不到,
講法治的社會, 只要依循法律守法即可, 不守法就被處罰, 簡單容易做到, 社會也進步.
交通亂象與道德無關, 與法治才有絕對關係!
要抓違規, 也不必一定要當聖人.
話說回來這篇的主題, 台灣轉彎插隊的惡習真的很嚴重, 普遍,
在美國, 日本等先進國家可以說絕無僅有或鮮少發生的事,
人家辛苦的排隊, 你卻自己走另一個車道插隊,
我覺得這完全可以列入惡性違規,
但國內似乎很少人注意到這個嚴重的問題,
轉彎插隊, 不僅影響原本在排隊的車流,
也可能害後方直行車必須緊急變換車道或煞車,
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
但是連首善之都台北市都沒有比較積極對這塊違規事項處理,
要看左轉插隊, 去忠孝復興 或是 復興北路/民權東路 路口就可知分曉....(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