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ls130974 wrote:
未劃設慢車道時慢車就是靠右側路邊行駛
你不是自己就貼出來了嗎...(恕刪)


慢車禁駛快車道 .
這樣說明不曉得你看出差異了嗎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雲遊台灣 wrote:
慢車禁駛快車道 .
這樣說明不曉得你看出差異了嗎 ?

慢車本來就禁止行駛快車道,但是另一條有說明
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所以當道路僅有快車道而未劃設慢車道時,慢車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24):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

大部份沒有明顯劃出慢車道的路段,應該是所謂「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

如果把那些路段當成快車道,腳踏車騎上去就是違規了
Nardus wrote:
摩托車族群每天都被違規汽車害死政府有感覺嗎???沒有死到國父孫女等級的政府都無感啦!!!...(恕刪)

對對!
那次鬧很大才說後座要強制繫安全帶
本來就有在推.一直推不過
事情鬧大才在那邊通過
後座安全帶又不是裝飾品...

cokecolatw wrote:
禁行機車要再多劃一點,前幾天又有騎士被汽車逆向撞死如果該路段禁行機車就不會發生了,對吧?


哈哈哈...
您說的是
wells130974 wrote:
慢車本來就禁止行駛快車道,但是另一條有說明
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所以當道路僅有快車道而未劃設慢車道時,慢車應靠右側路邊行駛。...(恕刪)


你少了這個字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小弟已經莫名其妙被拍兩次了~警察明知道這是個有問題的規則~但因為(好抓)(輕鬆拍就有業績)~超愛拍,每次在台北市上班時間,機車道有公車,外車道有找生意的計程車跟不知是在找路還是在幹嘛的怪異轎車,每當我稍微切進禁行機車道希望快速超掉時就被拍攝高價寫真,真不知是大家擠成一團交通阻塞好還是開放禁行機車好,說真的我不敢在台北市大條主要道路騎最邊緣的機車道,公車快狠準,計程車蛇行~可怕........或許這是一個有效填補財政空缺的主要方式之一吧
這網站真優

kuomojo wrote:
在台灣人權這兩字絕對不適用於騎機車的賤民身上...(恕刪)

非也,騎機車的賤民若犯了罪就有人權了喲~
禁行機車道劃的時候叫危險, 塗掉的時候叫安全, 政府是做了什麼? 騎士又是做了什麼? 結果什麼都沒做, 只有標線工做來做去, 原來一切都是標線工的責任!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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