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無雨無霧亂開霧燈
承辦員警可以無視於交通法規及違規事實
說不舉發就不舉發
(其他分局都舉發 就這個分局不舉發 還會幫亂開霧燈的駕駛人護航

)X先生:您好,您於102年X月X日致局長X封電子郵件,局長非常重視您的寶貴意見,已轉交本局板橋分局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處理情形:
(一)核符違規情事X筆,依權責告發。
(二)另檢舉車號XXXX-XX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因以下理由不予舉發為宜:
1. 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查證之義務,其中包含一般經驗或論理法則。
2. 汽車駕駛人於日間將車輛開亮頭燈或霧燈,雖有違反交通法令,基於提醒來方車輛及提高辨識度,以防制車禍發生,是案,斟酌情節輕微且有提醒車輛駕駛人與行人注意之考量,以不予舉發為適當。
已轉寄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