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oban wrote:
會說機車不要在汽車斜後方的人,不是沒在路上騎過機車,不然就是鍵盤車手,不然就是專家學者。
不要進入前車死角,是很基本的觀念
Mr.Jhan wrote:
換車道前駕駛沒有轉頭看
不是機車在汽車死角
是汽車沒注意自己的死角!!
汽車有打方向燈大多數機車也不會急著衝過去討撞
1. 當時機車所在位罝,轉頭也不一定看得到
2. 即使汽車打方向燈,還是會有機車要鑽
MIG29AA wrote:
當下我終於知道位甚麼車禍會那麼多了?
因為有種人是專門在製造車禍!
每一個觀念不足的用路人,都很有可能製造車禍
野馬GT500 wrote:
如果機車都來學汽車排隊一輛接一輛
交通不會大打結嗎
機車是鑽車好,還是排隊好?
tokikawa wrote:
常常有人遇到前車急煞會有這樣的動作
交通規則早就說,要和前車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Terrencesylphy wrote:
那機車行駛在『路肩兼停車、人行空間』,而且也右側超車,應該負擔部分的肇事責任。
機車在<路肩><車道>飄乎不定,和<車道內>車輛發生事故,哪方肇責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