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上電視,出車禍,否則不要浪費時間檢舉道路違規,3G-4535 號車紅燈左轉檢舉失敗,因為我沒跟他發生車禍

1.政府不是花錢在路口架了一堆監視器,那這不能當扶助證據,由警察主動調出來嗎?

...傻眼...
大小違規天天都在"自然"的發生
樓主是完人??
哪天你不小心紅燈稍微壓到線,儘管別人沒有用行車紀錄器拍到你甚至檢舉,
你是不是要自己主動去請警察調出周圍監視錄影帶來讓自己被繩之以法,還是你會得過且過??
別鬧了!
影片的不良駕駛只是讓你不悅,無須把自己神格化
檢舉失敗也是意料中...你沒意料到??抑或只是你氣沒消@@
請理解~波麗士都是公務員~~~這樣你懂了嗎??
我是不知道你的行車紀錄器裝再靠哪一邊 左邊 右邊還是中間
由照片看來你也停的太中間了吧?
防禦駕駛觀念是很重要的!
小心開車 小心開車小心開車 小心開車
chipdale1 wrote:
更新:也許有人認同警...(恕刪)


我猜 對方剛好嚇到正要左轉的樓主

樓主的影片被退回也沒有錯

因為樓主無法完全證明他闖紅燈

因為沒有拍到那邊的號誌

請問如果對方在紅燈時已經過了停止線

這樣還算闖紅燈嗎?
買了一隻MIK或MIC的東西就開始叫囂MIT的不是. 甚至於還要落井下石 真悲哀的人 怎麼不搬去K國算了
建議別把回覆信函公布,似乎違反個資法。
警察要看到那一台車子開過去時的號誌為''紅燈''
而非岔路方號誌為''綠燈''而判讀該車''闖紅燈''.


這就好像法律所愛講的一個事件.例如:
殺人兇手A以水果刀刺死B,而且很多人看到了.當然A也承認了.
但因找不到那一支水果刀,A也動遙了,翻供,而判A罪證不足.當庭釋放.
檢方再提抗告.再開庭.....再釋放.
A君再請律師....一審.二審.三審.拖了近二十年.
最高法院判無罪.


vodka0517 wrote:
我覺得不錯了啦!有沒有檢舉成功都會通知您!!

我寄過2次事證明確的給彰化縣警局!連個屁都沒!!像肉包打狗~有去無回...

真的
我檢舉好多次逆向闖紅燈的
因為在彰化
所以是丟去彰化縣警局信箱
都是有去無回
所以現在彰化我都放棄

人家台中市
警察還會因為影片不清楚
打電話問我還有沒有比較清楚的部分

高速公路警察局效率則是超快
連臨時車牌他都會轉監理站查車主

要不是很惡意的違規
根本不會想去檢舉

沒打方向燈超難檢舉
現在也都放棄了
chipdale1 wrote:
更新:也許有人認同警...(恕刪)


的確不應該去檢舉,讓那些人付出命的慘痛教訓就好啦。

理由不外乎。
01.你檢舉對方,只是讓對方學到一次教訓,下次不會犯錯(可能)
02.因為你這樣做以後,對方就沒有辦法犯一個致命的錯誤。

您想想,原本對方是趾高氣昂的違規,因為你這樣檢舉而改進。
換一個角度來說,你若不檢舉,等於不告訴他這件事情是錯的。
直到有一天此人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就上窮碧落下黃泉。

前幾天我在路上遇到一個三寶載著兒子,從我汽車的右邊直接切到左邊,

沒打方向燈的三寶口中還在碎碎念"我就要右邊你幹嘛擋我?"
窗戶搖下來的我對著她大吼"你在搞什麼鬼,沒打方向燈!"
你猜怎麼著?三寶的兒子竟然對我比中指?!

原本,有錄影的我是要去檢舉,除了違規之外,還有公然侮辱。
但想想,為何要去做這種人的"貴人"替他逢凶化吉呢?
這種人,遲早有一天會因為自己的行為犯下致命的錯誤而結束營業。

而我,則是修身養性~


就事論事, 你真的沒拍到他"紅燈"左轉阿, 警察如果據此開了單, 他再去申覆, 也一定過的吧....還可以上新聞告警察"擾民"....而且,有人檢舉就去調監視器, 我想, 以後當警察的都不用做事了,全部窩在局裡看監視器, 人力時間可能還不夠呢.

vodka0517 wrote:
我覺得不錯了啦!有沒有檢舉成功都會通知您!!

我寄過2次事證明確的給彰化縣警局!連個屁都沒!!像肉包打狗~有去無回...


非常認同
我寄過2次也是毫無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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