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9181 wrote: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是表示不開警示燈及警鳴器也可執行緊急任務嗎?這法規"得"應改為"應"比較好吧?不然每次警察不開警示燈及警鳴器違規了都說是在執行緊急任務. 人家說法條是寫給會玩法的人用的。你看得太清楚了。小心被滅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