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用意可能在於"我取締你是讓你知道這樣是錯的,未避免事故發生這是必要的手段", 但是若是以這樣的狀況要人民繳出高額的罰單. 要從人民的口袋拿出錢來也是個事實, 怎麼講都會落人口舌.
長久以來總覺得台灣各相關單位總是處心積慮的在想如何達到自己的業績目標"找個很容易就會犯規的位置"當然會讓你的業績很快達成.(很抱歉這樣講但事實就是如此), 但為什麼從不去想怎樣才能妥善的把這個容易犯錯的地方改進成一個安全的地方?? 這一點真的很讓人想不透.
只靠一個駕駛要遵守交通號誌,就打遍天下無敵手,全都是別人的錯。
兩年前有一個失聰老人,緩慢步行過平交道,走到一半,火車來了,他聽不到,只看得到燈號在亮,
他也知道有車要來了,因為看到柵欄放下了。他也很緊張,但是行動不便。不知所措。
幸好一位員警即時發現,拉住老人。
請問如果沒有員警,然後老人被撞死了,這筆帳算誰?
以上次太魯閣號為例,卡車闖平交道的錯,台鐵沒錯,還塑造一個英雄的火車駕駛。
但是台鐵號誌響沒幾秒,火車就來了,台鐵沒有責任嗎?
但是如果今天不是卡車,而是一個年邁的老人在過平交道呢?
以該次案例,那個時間,老人根本無法通過鐵道,火車就來了。
結果可想而知,老人死,台鐵沒事,還可以求償。不求償,還可以賺到一副好心腸名聲。
lenster wrote:
機車、小客車對火車而言都像是"雞蛋"...
這輛車被開單,
剛好而已!!!
考駕照的時候平交道一開始噹噹噹,有人會闖過去嗎??
敢闖的包準那次路考不及格!因為就算前輪過了,後輪必定壓線扣32分,
屢試不爽...
1.既然犯規的不止大車,就應該將所有犯規的通通開單!這才公平。承你上面所言,凡事都得依交通法規,所以犯規就是犯規,當下所有人通通得開單!
2.警察有時間在那邊很正義的執勤,為什麼不願意 更熱心一點,去跟鐵路局(或其它管理單位)反應一下這邊的時間差設計不良,兩次應該改為同一次,或不是都會派外包在管嗎?也可以請外包立即跟鐵路局反應一下。
這樣事情不就完美解決了?
警察先生也可以繼續去抓更多窮兇惡極,罪大惡極的!(如高雄葉少之類的。有好幾次在路上就是常有飆車小屁孩,車子改裝跟什麼似的,拉轉速吵的要死。剛好警車就在對面,我就一直對著警車比這些小屁孩,警車也是裝成都沒看見‧‧‧ 如果這些通通抓起來,是不是能減少很多無辜被撞死的風險!)
這樣不是最完美?
還有,人會有慣性!
譬如,我的記憶中等了一萬次紅綠燈,而每一次紅燈等完,就可以過去了!
如突然遇到有一次紅燈轉綠燈後,我已經起步了,一秒兩秒之後馬上又變成紅燈。那我不也是闖紅燈嚕?
同理,在看見這影片前,我也沒遇過這樣的平交道!
很無奈,這世界怎變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