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oxo0502 wrote:
轉PO

騎車也可以...(恕刪)

加藤鷹表示:好學生,停車不忘練功!
stevennash1 wrote:
車牌都弄出來~~不會被告嗎....行車紀錄器真是邪惡的產品...(恕刪)


屁眼看也知道是手機拍的
先熱機的觀念是正確的
xoxo0502 wrote:
轉PO騎車也可以亂來...(恕刪)
旁白比較好笑+1
xoxo0502 wrote:
轉PO騎車也可以亂來...(恕刪)
以後建議紅綠燈別這麼久了,害人都想摳了
李組長眉頭一皺發覺案情並不單純

讓我們具續看下去
BLOG:http://www.dotblogs.com.tw/aquarius6913/Default.aspx
說不定騎士只是腰部癢在抓癢 ~

女生也沒抖動呀 ...

這樣連車牌都拍出來,有點不道德 ~~

雖然我年輕時也真的摳過。

不過我感覺他不是真的在摳B啦

angoboy wrote:
以後建議紅綠燈別這麼...(恕刪)


騎車未戴安全帽、滑手機都有罰則,建議主管機關再增訂一條--騎乘機車kobe處6000元罰鍰。因為若在行進間進行,會嚴重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事故,嚴重性不下於酒駕。
sugizo74025 wrote:
說不定騎士只是腰部癢...(恕刪)

錯了喔

後面的女乘客有抖動喔
請注意0:40~0:48那幾秒

上新聞吧~
我那天還在板橋府中站附近車陣裡看到回頭抓奶的高中小情侶勒.....看來要來去裝個廣角行車紀錄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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