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北投,大業路我天天在走。老實說我覺得大業路轉承德路真的沒必要兩段式。因為由洲美下大業路的匝道口不是在這,綠燈直接左轉承德路並沒有與對向直行車流交會的情況;而大業路到了這路口是三車道,其中兩車道並無禁行機車,而且中間車道本來就是可直行及左轉。若是為了避免左轉機車與直行上洲美的汽車交織,那乾脆開放最內側讓左轉機車走還更好。由北投公園往大業路一路過來到北投路之前的路段,內側車道均無禁行機車,機車在路口都可以直接左轉,而看到的情形是機車騎士也會提早切到內側道等左轉,幾乎沒有看到貪方便由外側直接左轉。反倒是到了承德路口,內側禁行機車要兩段式,卻常常看到機車騎士偷雞由趁剛轉綠燈仗著機車起步快的特性由外側車道直接左轉。一個不好,就像jason大轉貼的影片中那位女騎士一樣跟人家撞個正著。所以主管交通的公務員觀念真的要改一下,不要老以為機車直接左轉就危險。開放了,可以合法光明正大騎到內側左轉,大家樂得有這方便。越是禁止,但又想貪方便,反倒造成先合法騎外側車道,到了路口才突然左轉,這樣更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