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一句,社會經驗太少~~~擔誤你上班時間,那就請對方留下聯絡方式,然後,一定要叫警察,因為非常需要公正第三方來做紀錄,以保護自己權益然後,車禍後,沒什麼理直氣壯的,都是先生氣的先贏,台灣人水準很低的什麼樣合理的裁定,都是要透過警察來判斷,當事的兩造雙方說的話都是僅供參考況且,今天是由你來述敘車禍情況,如果是換成那位婦人來敘述呢?一切都需要公正的第三方來裁定~~~
不管是誰撞誰,我自己的經驗,先做以下幾點,1.先確認雙方是否有受傷為了避免對方受傷,但卻著眼於車禍發生原因,之後落人口舌。2.「絕對」不移動現場電視上教導,粉筆劃線、拍照...等就可以移動現場,為了避免之後各說各話,就是不移動現場,等警察來處理。3.馬上打電話報警還是留給專業的警察處理。
老灰仔只有凹你私下和解很大聲啦甚麼歪理都會吵最強一百零一招就是說你騎太快啊不然是多快?有甚麼證據可以證明也說不出來警察叫來後連個屁都不敢吭見過太多這種垃圾三寶嘴臉了車禍只有叫警察來才有保障省的對方在那邊盧洨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