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高雄民族路轉大中路的每位汽車駕駛

KESA28493 wrote:
如果是汽車就不行因為機車優先道)


他要停車!剛好就在過十字路口後
這行為並沒違機車優先道之規定

如果都不可,那麼住戶為何又可?

yanyu_911 wrote:
他要停車!剛好就在過十字路口後
這行為並沒違機車優先道之規定


已經過十字路口了,過路口就不是機車優先道
表示你使用這一段機車優先道並沒有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等行為吧
印象中,這路口的機車道好像沒有右轉燈,

所以每次快車道的右轉燈亮起,機車道的汽車就像白癡一樣狂按喇叭要機車騎士們讓路(此時機車道還是紅燈,且沒有右轉燈),


所以下次如果有自做聰明的汽車駕駛,又跑到機車道亂按喇叭要機車騎士們讓路時,

方便的話就拍下來檢舉吧,應該算闖紅燈吧(未依規定燈號行駛)



別人都乖乖的到快車道塞車等右轉,就是有些汽車駕駛總覺得自己很聰明咧!!
請參考
在台北市左轉標線還是可以直行的~!

盲點在哪你發現了嗎?

KESA28493 wrote:
怎麼會沒有罰則?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我先聲明
利用左右轉專用車道直行的車,我是一定會大腳逼下去的
or
利用左右轉專用車道直行卻占用的(擋住我要轉),我一定喇叭按到底

asssss5566 wrote:
高雄市汽車假使要右轉...(恕刪)




這個才是腦殘設計
快車道有右轉專用道和右轉專用時相
卻只能讓大型車轉

結果還不是一堆小型車照樣轉

fanrien wrote:
請參考
在台北市左轉標線還是可以直行的~!

盲點在哪你發現了嗎?

KESA28493 wrote:
怎麼會沒有罰則?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我先聲明
利用左右轉專用車道直行的車,我是一定會大腳逼下去的
or
利用左右轉專用車道直行卻占用的(擋住我要轉),我一定喇叭按到底


感謝
不過如同該文後面的討論台北市文山第一分局那個回文主要爭點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第七款有沒有"佔用"行為。
不過真要開單還是可以用60-2-3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來開單的。
我個人檢舉過的都沒成功過...

KESA28493 wrote:
感謝
不過如同該文後面的討論台北市文山第一分局那個回文主要爭點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第七款有沒有"佔用"行為。
不過真要開單還是可以用60-2-3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來開單的。


不過我想請問一下紅字的部分
48條不是已經有處罰規定了嗎?這樣還適用這一條嗎?

fanrien wrote:
不過我想請問一下紅字的部分
48條不是已經有處罰規定了嗎?這樣還適用這一條嗎?


48條規定是要有"佔用"
如果是直行綠燈時,車輛"使用"這個車道進入路口直行,因為並未擋到後方欲左轉車輛,尚不構成"佔用"。因此48條在這個情況不適用。

但就如該文討論,一般因未侵害到後方用路人路權,大概都不會舉發。

srtke wrote:
印象中,這路口的機車道好像沒有右轉燈,

所以每次快車道的右轉燈亮起,機車道的汽車就像白癡一樣狂按喇叭要機車騎士們讓路(此時機車道還是紅燈,且沒有右轉燈),


所以下次如果有自做聰明的汽車駕駛,又跑到機車道亂按喇叭要機車騎士們讓路時,

方便的話就拍下來檢舉吧,應該算闖紅燈吧(未依規定燈號行駛)



別人都乖乖的到快車道塞車等右轉,就是有些汽車駕駛總覺得自己很聰明咧!!...(恕刪)


反正沒右轉燈號
走這遇到變燈號一定停在車道正中間

給這些四輪乖乖等個紅燈

之前在這還看到有四輪駕駛按住喇叭不放

真的是蠻好笑的XD

這路段大概是分隔島路段的腦殘設計範例之一

我只覺得....汽機車分道好安全喔

道路都是爲方便四輪而設計的....龐大的機車族只能自己找路
asssss5566 wrote:
高雄市汽車假使要右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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