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x155 wrote:
應該是以車速分流為上!
我能認同這種說法,但實務上最理想的規劃在執行上確有難以執行的時候,很多都會有其他改變的替代做法~
共產主義是比資本主義更接近世界大同理想的,但人的道德尚無法全部(或大都)跟上時,就不會輕易執行這樣的制度。即便是資本主義下,光是一個全民誠實納稅都是不能完全執行了。說真的,很多事並不是那麼理想。(再聊下去就離題了)
並非所有車種到了該車速分流的車道都能準確遵守該車道車速(連高速公路都有龜車擋道了)~
車速分流(違規)要如何認定? 說真的,交通規則當中,比起其它違規事項,我認為車速違規是最難判定的,這在執法上有很大的困難度。
而依車種(或車牌)分類,就是一種簡單的辨別、判定方式。它並不一定最好,但卻能有效執行,這是理想與現實下的妥協。就算是高速公路爬坡道,也有大型車輛不得行駛內線的規定,大型車輛一定跑不快?爬不動? 而當大部份符合這樣的結論時,這不失為一個簡單判定、管理的好方法。
若依車速分類這樣的邏輯推下去,跑的快的行人可以跟機、慢車一起在外側車道?
其實我很高興大家會來討論社會上大家認為值得改善的制度,但我真的認為車速分流(要取代車種分流)的規則很難執行。
但也不是要澆大家冷水,我們可以用這份心去發掘更多重要、有意義的社會制度問題,藉由討論來改善社會,為大家創造更好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