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影片,請大家幫忙看看誰的問題大?

我想機車應該是覺得他那一道很寬所以也沒管是什麼道就騎的很快吧,而樓主又守法的開在車道上轉彎,沒有吃到右邊腳踏車道,機車可能覺得汽車會讓,就想要衝過去,結果就撞到了,我睹...機車要負較大責任,請樓主到時要開獎啊!

andy1229 wrote:
感謝大大明鑑,的確是...(恕刪)

六秒其實沒有很長欸...
可是向我都為了不讓機車以為能見縫插針
通常要右轉會盡可能的靠右 讓腳踏車都過不去
自然就不用擔心機車會硬鑽!
方向燈至少都離路口50M就開啟
7年來只遇過1次汽機車分道 但T字路口 機車應兩段式左轉 他硬切
所以我被撞到 助理邊板金凹陷 他則用苦肉計說他受傷...
只好放他走 ... 因為台灣法律是傷者最大..
我很久以前在新莊-五股也遇過一次,同樣情形!!
只不過我是貨車,在新莊警察局和解對方家長一直靠北靠目,
要求賠機車、賠"手機".....,承辦警員和我也聽到,
員警叫我電電!
員警:你兒子騎乘機車出事故,頂多車損為什麼要賠你兒子手機?
是不是邊騎車邊使用手機蛤?
對方家長:牟啦...母洗啦.....阿斗....
機車騎士頭犁犁.....
我心裡OS:WTF!
後來員警把我拉離調解現場各自問話
(約10分鐘後)
警察請我進場,對方要求也不高啦你就當作買堂課,學個經驗啦,
年輕人就不要太衝了。

就這樣我TMD噴了4千大洋!
安全的開法~~~
這種路口~~~
車子 往右邊靠~左側吃車道一半就好~~方向燈打著~~ 千萬別停在機車停車格內~~ 機車騎士會自動跑去停等區內~~

這樣機車騎士都知道你是要右轉~~ 大多自然會往你左邊閃~~


----------------------------------------------------------

太多例子~~~這種動線的轉法~~ 撞到的機率非常高~~~
小安兒 wrote:
為了不讓機車以為能見縫插針
通常要右轉會盡可能的靠右 讓腳踏車都過不去....(恕刪)

我的駕駛方式差不多..要轉彎30公尺閃燈..紅燈也繼續閃..
先靠邊防止機車見縫插針..不過..仍然有幾次..
高速硬擠進來的機車(車與車間只剩下2~3公分間隙)..都是緊急剎車化解..

樓主的案例..旁邊留有自行車道..先靠右防止機車見縫插針..這招行不通..
提前打方向燈..注視右邊機車..慢慢靠右..確定機車不想超(機車停下來或改鑽車左)..
才繼續過去..才能化解..

感覺台灣的機車..一定要擠到沒辦法過才會停..
如果是右轉大貨車..機車就算停下來也來不及..變成輪下的案例太多了..
這是台灣每位車主..每天在路上都要遇到好幾回的"風險"..除了無奈..還是無奈..
其實不管大車小車,都有無奈的地方,我自己也是從機車族轉換為汽車族,從開車的人的角度來看,突然發現,以前自己騎機車也有可能這樣亂鑽或是搶快,真的很危險。

所以自己開車的時候,也會多幫機車族著想一下,互相一下。

還是希望呼籲一下,機車亂鑽真的很危險,畢竟肉包鐵,還是安分一點的好。
機車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自行車道上
應該是機車100%責任

andy1229 wrote:
小弟上班途中~ 綠燈...(恕刪)

剛轉就撞了....

車主真的有打方向燈嗎!?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一、右邊是腳踏車道機車不得行駛
二、轉彎車讓直行車只有是用在對向,理論上機車路權同汽車,在不得併排行駛,不得右側超車,轉彎車已靠最右側車道轉彎,根本就不會有車流交錯的問題,何來同向轉彎車讓直行車的道理〈法條只有寫轉彎車讓直行車〉,再來右側超車也不對吧。
三、根據交通部101.10.30.交路字第1010034980號函,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函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及第7款之適用事宜乙案,其中有關的第7款,交通部函覆如後:「所詢旨揭規則第 102條第 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規定之適用乙節,經查上開規定除於對向車道車輛之適用外,於號誌化路口紅燈允許右轉車輛與橫向直行車輛等之情形,均有上開規定之適用,併請參考。故可推斷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不適用於同向車道。
四、有時間就上法院吧...
台灣人何時才會改掉騎車不要一直靠右

這個爛習慣害死多少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