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yj wrote:
既然知道在哪"玩鬧"...(恕刪)
以前都是留連彈子房&電玩間
現在應該都人事全非了吧
不過找時間我會回去賭賭看的
dor123 wrote:
警察都會吃案 ~至少我的經驗都是這樣說"沒辦法找回" 如此處理的
反正要求 報案聯單 就對
我會特別注意要索取的
blacktim2006 wrote:
發單有沒有是他被攔 必須簽名的?
要是有 他牽他的名子 單子會寄到你家嗎?
如果他簽你的名子 那是否構成偽造文書之類的呀?
目前收到的都是有附照片的違規停車逕行舉發單
沒有簽名的
Nick901 wrote:
看樣子,那個人還真是過份,
預計星期六就會去警局了
我目前頃向以侵占的方向去提告報案
謝謝大家的意見
我看星期六報案結果怎樣
再回來跟各位回覆
好加在有先在01這邊先跟大家討教
勤打電話 ~ 勤留簡訊 ~ 甚至將訊息丟給他的家人
也有跑了兩次派出所去報案
果然就如板上有人說的;不能報失竊,只能報侵占
經過一番的波折
終於在有一天的下午我回到家
家人就跟我說有個人把機車牽來還我
本想說事情應該就都結束了
誰知道
一看到自己的機車
真是傻了
怎麼跟當初借出去的樣子都不一樣了
多了一堆裂痕就算了
連最前頭的塑膠"慢把"都撞破不見了
還有側條也變的2266要掉不掉的
後視鏡也不見了
最慘的是
真是他X的混蛋
居然連鑰匙都變成是另外打的
(原來的機車鑰匙&大鎖鑰匙都不見了)
還有我當初買的價值2000快的安全帽也變成鬼才會戴的超薄西瓜皮安全帽
真是有夠混帳
更別說是我剛剛才上"電子公路監理站"所索查詢的違規罰單了
真是有夠厚臉皮
居然一張都沒給我繳
難怪
我家的人說;有個人來還車,一還完就走了,連話都沒說上一句....
我看是不趕被我遇到吧
以下我提供一些照片供大家猜考








結論
現在的人真是難當
當初一番好意借東西給人
但是要討回來時
好像角色互換了
變成要討回來的人變成是壞人了
反而借東西不還的人才是受害者似的
到底是搞什麼鬼阿
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