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式攻擊?!嚇死我了

逆向行駛的機車且未戴安全帽
應是主要禍首

大媽亂騎車隨意轉彎為所欲為助長悲劇產生

樓主如果未超線應該100%無責
被撞的修車費用還可獲得賠償

初步研判表已經出來,轎車主人無肇責。
這樣被撞會有肇責喔???大便多吃點,白7話少說

aldan wrote:
這樣被撞會有肇責喔?...(恕刪)

對阿,很多人看到什麼事都硬要套公式,三角函數也硬要套微積分的公式,島上是有鬼而且不少,但鬼也沒那麼閒什麼事都管,但凡出什麼問題都套"鬼島"公式。
天災 鬼島
人禍 鬼島
爆炸 鬼島
反正舌麼死人骨頭都能扯鬼島,鬼要是能上網應該也會很氣憤。(08到處飄也礙你們什麼事喔)

法官是有恐龍,但一堆沒全沒法律知識的也一樣硬套"恐龍法官"的公式,一看到"移送"就在那當包公,不知道說人恐龍的是恐龍還是被說恐龍的是恐龍。
你吃吧
aldan wrote:
這樣被撞會有肇責喔?...(恕刪)


要左轉的車應該提前騎到內側的。

觀念要改才行。

幕張防波堤 wrote:
說說怎麼預期吧? 再說說怎麼閃吧?

雖然明知是無腦人所說的話但還是很期待想知道如何閃.
法律是要保護1.生命 2.財產
肇事者都不顧自己生命去傷害別人生命了.為何要別人用財產去保障他.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