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根本不用大費周張圍堵 其實一根針頭~嘶~4顆一萬多元就夠他受了(恕刪)


車跑的了土地可動不了

一根針頭讓車主花一萬多,你確定對方不管明的暗的都能不報復?
HermesParis wrote:
依法辦理?
請問要依那個 "法"?...(恕刪)


你去百貨公司停車出閘門試看看別付費就衝出去這樣就知道依哪個法了 不懂就盡量以身試法就懂了

我們有賣場 也能開發票 只是在倉庫前增設了幾格高價位車位而已 目的就是不想要人家來消費這些車位
不過要是有人願意消費 我們也就得照算

滿建議711等便利商店可以直接外面貼公告限消費用停車 限停三小時 未消費或停滿三小時後以一小時XX元計費
我覺的便利商店一小時100元不過份 畢竟地是店家的 不影響客戶權益下專打貪小便宜亂停車的人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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