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不是綠燈不要衝出去!而是騎車開車都應該過路口就減速,紅燈才停的下來!還有該死的別闖紅燈!我們的社會真的越來越退步了!綠燈別衝的觀念是不錯!但是什麼時候開始我們要去遷就違規違法的不良份子了…法律就不能對這種可造成重大傷亡的違規來做極重的處置嗎?
這樣子說好了.因本國現行法規對於闖紅燈這條實在罰太少如果沒肇事了不起罰個1800併排停車起跳都已經2400了.還是個靜止型違規型態那種侵犯性的重大違規都還是保持不變黃燈搶習慣的人.一定會遇到闖紅燈.那種趕燈號變換.一定猛飆交通違規越多.後面連帶連鎖效應更多(醫療.金錢.家庭.往後人生.司法).但臺灣政府不敢很嚴格要求臺灣民眾糾正駕駛行為久而久之讓你們人民互相殘害.也省得猛開單又被民眾講"政府搶錢"臺灣社會太民愿.根本就不是一真民主國家...犯了錯還能對你講搶錢.這啥社會
最近在台北市也目擊一起事故,當時我黃燈減速停在路口,就聽到後車加速衝出去,心裡正在想最近闖紅燈車禍這麼多,新聞一直報,這樣你也敢衝?果然就真的和第一台衝出綠燈的機車撞在一起,雖然人沒有怎麼樣,還站得起來,但是兩方在路口處理事故,不是耗掉更多時間嗎?衝紅燈有省時間嗎?
綠燈不要衝第一~~~~結果全部人都在等第一個先衝出去的,然後綠燈10秒過了沒人要走~~~~我覺得這跟是不是第一個沒分別吧!闖紅燈的前車都已經停下來了,他還是硬闖,只是剛好撞到那一個人而已,看過其他的影片也有第一、二個過了反而撞到第三個,這跟第幾個應該沒關係,而是闖紅燈的就該死,特別是那種明明已經變黃燈了還要硬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