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向同車道 轉彎迴轉車與直行車事故請益

大小王子 wrote:
對方為什麼要舉證自己不是路邊起步,是樓主要去舉證對方路邊起步,不然改改天我去法院告蓋大樓大大欠我100萬,蓋大樓大大要證明自己沒欠我錢嗎...(恕刪)
你也比喻的差太遠了

對方在筆錄上說有行車紀錄器.只是不拿出來.如果有爭執點就能提出要求對方行車紀錄器

我說的是對方如果真的是直線迴轉就一定會拿出行車紀錄器來證明..不然路上假如沒監視器..雙方各講各的.叫法官用猜的嗎.

你的比喻100萬是無中生有.連爭執點都沒有
對方的筆錄怎麼做樓主怎麼知道,那是樓主自己的猜測,因為筆錄只有警察跟當事人能看,對造是看不到的。再來對造不必舉證自己不是路邊起步,反正警方的現場圖是有利自己的證據,而是指控對方路邊起步的樓主要負舉證之責,不然法律怎麼會有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的說法,這有一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的事情,硬凹只是凸顯你的無知。鑑定會委會常常遇到一方說對方起速開很快,但根本沒辦法舉證對方超的事證,你懂嗎?


蓋大樓 wrote:
你也比喻的差太遠了對...(恕刪)
谷本夏 wrote:
我的理解是 右前方...(恕刪)

google 十公分快慢車道分隔線
所以左轉沒事...右轉有事~
大小王子 wrote:
對方的筆錄怎麼做樓主怎麼知道,那是樓主自己的猜測,因為筆錄只有警察跟當事人能看,對造是看不到的。再來對造不必舉證自己不是路邊起步,反正警方的現場圖是有利自己的證據...(恕刪)
講的好像很懂.開口閉口罵人無知.其實你最無知

樓主都說現場做筆錄時對方有跟警察說車上有行車紀錄器

警察不是法官.現場圖無法成為證據..警察的現場圖誤導判決就是能申訴

我沒有說A車需要舉證自己路邊起步.法律無須舉證自己無罪.有無罪推定論..但法官有權調閱行車紀錄器釐清事實

看你一直在誤導樓主定案了.警察認知決定一切..你很像是A車主上來亂的
谷本夏 wrote:
他慢下來我速度一樣沒慢 這樣也要說我超車


個人真心覺得你還是把駕照銷毀會比較好...

老是出車禍或與他人有行車糾紛也真的很不簡單...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哈哈,現場圖不能當證據是我今天聽到最好笑的笑話,那警方交通事故都不用劃現場圖了
記得叫樓主請法官去調對方的行車影片呀
蓋大樓 wrote:
講的好像很懂.開口...(恕刪)
插一下話..

那個道路交通現場事故圖中

那個 A車的自稱行向 和 你描述的並不一致.

如果單單拿圖, 當然會是你錯. 就這樣 ... (其它人說了什麼又什麼... 都是假滴)


A車的"自稱"行向 .....

蓋大樓 wrote:
你也比喻的差太遠了...(恕刪)

任何人都沒有辦法強迫當事人"一定"要提供出行車紀錄器供檢視的,除非這有關係到公共的重大案件.

蓋大樓 wrote:
講的好像很懂.開口...(恕刪)

法官也無權強制調閱行車紀錄器的....當事人能提出只對自己有利的事證,當然當事人也有權"不提供"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除非此案是關係到公共的重大案件.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