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歐洲開車他們也會閃黃燈表示謝謝其實閃幾下不用刻意計算只要時間夠短就好1-3下都無所謂閃燈的前提也是要在方向盤回正,安全的狀況下動作的而且在高速下本來就不會有誰讓誰的問題所以我相信只要在車速慢,閃燈時間短的情況下後方來車應該不會認為是前方有事故也應該不會有安全上的問題就如同開車調音響冷氣大家會有安全上的疑慮嗎?另外如果你從支線道要進入主線道假如對方要讓你出來的話對方會閃個頭燈不過此舉在台灣應該會被認為是挑釁
國外所謂先進國家,"閃頭燈"代表讓車,是因為他們讓車是"基本常識",而喇叭是盡量不按在原本就會讓直行車的情況下,要在遠處又安靜的傳遞訊息給對方車輛,那當然是閃大燈優先用到喇叭通常是對方違規搶行己車的路權了台灣不是,所以需要用閃頭燈來代表"我先走"(但也些時候不一定,如果停下來閃就變成我讓你走)各位懂閃大燈在國內外的差異了嗎?至於閃雙黃燈在先前已經有回覆過了~且個人是認為,警示燈鈕的位置,比冷氣音響都還好按,怎麼有人(還是上01回覆的人)認為來不及呢當然在某些路況複雜變化快的時間區域下,是可以討論的(其實很少有來不及的)
ianjasontw wrote:所以需要用閃頭燈來代表"我先走"(但也些時候不一定,如果停下來閃就變成我讓你走) 就個人經驗的了解是行駛中開亮遠燈表示將加速通過, 要轉彎或迴轉車先不要動,也有一種情況是車速較慢或距離較遠, 這時閃遠燈表示請轉彎或迴轉趕快行動, (如對向車要左轉, 我會亮右方向燈請對向車先轉)停下來時閃大燈遠燈表示要對方"快一點" , 通常在窄巷會車時.
lovemypoof wrote:我也會這樣 閃兩下表示感謝大部分會遇到回閃我一下大燈表示回應但也有遇過我閃兩下後面的就煞車離我越來越遠的...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恕刪) 昨天閃了3下表示感謝後,後面的車也是離我越來越遠說不定誤會我車故障或是要找碴?...3下時間好像太久了,也許1.2下時間比較剛好另外,我覺得真要這樣使用閃燈應該是一般市區,或在高速公路要上下交流道時如果高速公路一般狀況下用閃雙黃燈,是表示急煞的意思後車要是誤會了急煞反而危險
katana057 wrote:風氣是可以帶起來的。 拭目以待,我不看好就是了!話說有人認為開關很近,怎麼會操作有困難。我只能說說話的人應該沒開過所謂「難操作」的車款吧。我就曾經有過一台這種車,在按開關時突然需要轉方向盤卡住手---危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