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花小熊 wrote:有點不解說...在國道...救護車不是該開路肩嗎?怎麼是擠到內車道去了....?而再偷偷說一件事情,很多黑心救護車是沒有真正載病人的..... 是不是黑心救護車不關我們用路人的事情............警車閃燈也不一定有勤務要趕這時你要不要讓警車......
VT-Marco wrote:路肩是提供救護車or...(恕刪)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小弟查了一下高速公路局的資料,似乎沒規定救護車行駛路肩只有塞車時段...試問...高速公路碰到救護車的SOP是啥麼,切至外線?直接停車?等他過?
ming2892 wrote:警車閃燈也不一定有勤務要趕這時你要不要讓警車......(恕刪) 談到這裡要小心陷阱,注意若在隧道內雙白線後方有警車閃燈隨(沒鳴警笛)千萬不要變換車道,若有緊急勤務他會行走路間,你變換車道就是違規要開罰單有實際件案例
V.Chen wrote:可是我還是常常在高速公路看到一些救護車應該是出完勤務在回程中開著燈號、但是沒有開警示燈,一直緊緊跟在車後;我想表達的是,將車道禮讓給緊急需要的人本來就是應該的,可是若明明沒有傷病患,救護車駕駛也不能因跟著車流的速度較慢,而利用了大家的"公德心"了。... (恕刪) 開著燈好像是救護車出勤就必須要開!!但是有沒有鳴警笛才是急迫的狀態吧!!通常我如果只要遇到救護車就會讓!!因為你怎知道他的待命區域有沒有病患依然需要待救!!所以早點讓他回去待命也好!!反正讓他一下又不會多出個幾分鐘
我想問的是,有沒有人因為救護車緊急事件下違規而發生事故的?後續賠償等問題又怎麼辦?因為昨天下班時間,在某一省道上因為對向車多塞車,所以救護車就逆向切到我的車道來,差點面對面撞上!這種情形如果真的撞上了,後續賠償怎辦?
我曾經住美國很長一段時間, 交通規則有一條很明確.遇到消防車救護車警車, 開警笛 閃燈時, 一律靠右停車, 讓他們先過, 否則準備收很重的罰單.........(其實連黃色的校車巴士也有另外一套規矩要遵守, 以後再說)回到臺灣, 政府會宣導 (不是規定)要禮讓消防車, 救護車!!但是怎麼讓, 卻從不說明清楚.這是不夠的........我認為應該定嚴格的規定, 然後說清楚如何讓.......然後消防車救護車裝攝影機, 再不讓就開單吧!!
消防演習有當面請示消防教官沒用了如果發生碰撞還要調查公務車有沒有善盡警示即迴避意思就是可以避免為什麼要讓它發生所以公務執行中他們就只能盡量閃遇到不讓的還是乖乖停下來讓"自以為不會發生在自己家人"之人先行遇到慢車擋道能超就超不能超就慢慢的跟在後面台灣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子老天給我們很多的警示還不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