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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00390101 wrote:
縣府回覆合理,你怎麼知道副駕是不是跨去主駕接手駕車。...(恕刪)

沒錯
回覆的非常合理
你怎麼知道不是駕駛座上面原本有兩個人在疊羅漢開車
一個人下車了還有另一個人在駕駛座上呀
MARJORANA wrote:
如果這樣就能開罰
那交通部又準備被小黃包圍抗議了
因為小黃上下客時幾乎全都違規。
...(恕刪)

法規有規定
小黃上下乘客免罰
所以小黃可以在總統府前面接客
免罰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雙北市這樣一律都開單

沒有你說的包圍情況

我都是這樣檢舉四萬件以上

舉發四萬件以上

警察不舉發就是瀆職,等被署長換掉,我等著...(恕刪)


雙北這樣至少會告發55條違規臨停
有guts一點的還會告發56條違規停車
10名檢舉人最少25萬件的經驗談

weaber wrote:
副駕有人就不能開單了,麻煩請拍前面
並沒有人贓俱獲
...(恕刪)

沒錯
副駕有人就不能開單
後座有人也不能開單
車頂有人也不能開單
車旁有人也不能開單

5400366 wrote:
11樓有提到重點,就是要從前面拍照。
從後面拍,是不會成立的。
話說現在都有APP可以輔助檢舉。
我是基本上不妨礙他人的臨停、就互相包容。
誇張的違規停車、才會用APP檢舉。...(恕刪)

像樓主那樣的從後面拍的行車紀錄器影片佐證
我檢舉過
99.99%都會告發
yaucheng11 wrote:
拍攝技巧跟角度問題,下次記得要檢舉類似案件一定要去拍正面,最好是一張照片可以清楚看到駕駛座+車牌號碼+違規環境,這樣才叫人贓俱獲,當然要能夠同時完成這三項條件也要看天時,如果是晚上遇到,你就要多帶幾支手電筒補光,要不然拍不到駕駛座跟違規環境一樣是白搭,懂吧!...(恕刪)

沒錯
以後要拍檢舉違停
就是自己先找好停車位
把車子停好
然後步行去拍這些違停

如果隔熱紙太黑或太反光
自己就用一個強力探照燈把他照進去
然後抓準那個某悶拍照

最後承辦員警回覆
"該名駕駛人正彎腰在幫自己含辛茹苦 所以駕駛座拍不到人 為免爭議 不予告發"

here_altis wrote:
照理,臨時停車應該會成立才對。無論車上是否有人,都不可以在馬路中間臨時停車。可能照片秒差不夠,再加上要拍到未被前車阻擋。...(恕刪)

樓主是用行車紀錄器影片
前方無車阻擋

雙北檢舉55條違規臨停
只要有十秒鐘以上的影片就可以

說穿了
就是該承辦員警不想告發而已
就這樣

Leonarka wrote:
那個公文
讓人挺無言的
難不成會認為...那個人從那個位置下車
然後駕駛座依然有人吧?
腦殘也要有個限度,不然至少寫別的理由.....囧...(恕刪)

車上有鬼
不予告發

tieniu wrote:
就這些畫面,你沒辦法認定他是機械故障還是臨停。...(恕刪)

沒錯
一定是車子壞掉

話說
我每天出門都可以看到好多車子壞掉
最少都有上百台

我回家剪影片上傳檢舉
雙北的承辦員警都會開單告發

想必
雙北的承辦員警一定不鳥車子壞掉這個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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