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00390101 wrote:縣府回覆合理,你怎麼知道副駕是不是跨去主駕接手駕車。...(恕刪) 沒錯回覆的非常合理你怎麼知道不是駕駛座上面原本有兩個人在疊羅漢開車一個人下車了還有另一個人在駕駛座上呀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雙北市這樣一律都開單沒有你說的包圍情況我都是這樣檢舉四萬件以上舉發四萬件以上警察不舉發就是瀆職,等被署長換掉,我等著...(恕刪) 雙北這樣至少會告發55條違規臨停有guts一點的還會告發56條違規停車10名檢舉人最少25萬件的經驗談
5400366 wrote:11樓有提到重點,就是要從前面拍照。從後面拍,是不會成立的。話說現在都有APP可以輔助檢舉。我是基本上不妨礙他人的臨停、就互相包容。誇張的違規停車、才會用APP檢舉。...(恕刪) 像樓主那樣的從後面拍的行車紀錄器影片佐證我檢舉過99.99%都會告發
yaucheng11 wrote:拍攝技巧跟角度問題,下次記得要檢舉類似案件一定要去拍正面,最好是一張照片可以清楚看到駕駛座+車牌號碼+違規環境,這樣才叫人贓俱獲,當然要能夠同時完成這三項條件也要看天時,如果是晚上遇到,你就要多帶幾支手電筒補光,要不然拍不到駕駛座跟違規環境一樣是白搭,懂吧!...(恕刪) 沒錯以後要拍檢舉違停就是自己先找好停車位把車子停好然後步行去拍這些違停如果隔熱紙太黑或太反光自己就用一個強力探照燈把他照進去然後抓準那個某悶拍照最後承辦員警回覆"該名駕駛人正彎腰在幫自己含辛茹苦 所以駕駛座拍不到人 為免爭議 不予告發"
here_altis wrote:照理,臨時停車應該會成立才對。無論車上是否有人,都不可以在馬路中間臨時停車。可能照片秒差不夠,再加上要拍到未被前車阻擋。...(恕刪) 樓主是用行車紀錄器影片前方無車阻擋雙北檢舉55條違規臨停只要有十秒鐘以上的影片就可以說穿了就是該承辦員警不想告發而已就這樣
tieniu wrote:就這些畫面,你沒辦法認定他是機械故障還是臨停。...(恕刪) 沒錯一定是車子壞掉話說我每天出門都可以看到好多車子壞掉最少都有上百台我回家剪影片上傳檢舉雙北的承辦員警都會開單告發想必雙北的承辦員警一定不鳥車子壞掉這個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