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我幹嘛聽你的?你是交...(恕刪) 為什麼大私這麼在意佔用內車道的這個問題???我一直在討論的話題是閣下人品與道德層次的問題,為什麼一直要把話題帶到佔用內車道的問題?不要洗人家的版
frogghoul wrote:那你幹嘛那在意我佔用...(恕刪) 我有沒有看錯,現在又再轉風向去機車黨那邊,天啊太強了,大私大人真機靈風往哪邊吹您往哪邊倒,佩服佩服,小弟的品德呢倒是真的沒多高尚,心經偶爾唸唸,實在無法達到大私在01版上的境界,給大私您見笑了
frogghoul wrote:笑死人,被人戳破就沒...(恕刪) 真的笑死人+1,對於大私的行為,我真的不知道該繼續砲轟什麼,大私您教教我好不好,如何才能在01版上紅到這樣,可以在蓋的所有樓都被砲轟成這樣,連管管也管不動你,您還可以如此的轉彎跳針到這種地步再次重申哦我前面整個發言都是針對大私的道德人品提出疑問,有沒有問題我不知道喔?看大家砲轟的程度,這就請大私跟各位看倌去判定了哦大私還要玩下去嗎?這是別人的版,我實在不好意思再po更多你之前的驚人之語再次跟版主道歉…洗到你的版,我後續已經要收手了,大私硬要繼續柪下去
frogghoul wrote:我幹嘛聽你的?你是交通部嗎?聽你的受罰繳罰單的是我又不是你,聽你的出車禍七天後回家也是我又不是你!拿出法規證明在高速公路上為了讓後車就可以超速與不保持安全車距以及切入別人安全車距的法規!國道警察局的回覆如下:同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我的影片很清楚中線道都沒有安全車距,我也致電問過國道警察局的警察何謂安全車距,他也說要考量到後車完全煞停的距離,警察都這麼說了,我還要聽你在這不用負法律責任的發言?(恕刪) 幫你標出來你被炮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