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胖胖 wrote:發文忘記附圖,如果是這台白色LIVINA,一個月後就領到4000包的大紅包了 大大太棒了不過我比較怕的是在第3張圖槽化線前,才插進來的車子因為那種送檢舉的話,如只有前行車紀錄器的畫面,那兒的國道警察會刁難你,和你玩躲貓貓,為免爭議,不宜舉發 XD大大有送過這種槽化線前才進來的案子嗎?有什麼高招可以破解國道警察刁難躲貓貓呢?
林口胖胖 wrote:建議可用""行駛出口減速車道未依規定下交流道駛離高速公路""看看 感謝大大實務經驗建議,感謝小弟會試試看的,感謝大大發現有時要故意不要把法條寫的很清楚,否則國道警察會拿那個法條來打槍退件不開單
pafupafu wrote:感謝大大實務經驗建...(恕刪) 補上 違規車輛影片的截圖,我這台違規沒有用""行駛路肩未依規定前往出口"",而是用""利用減速車道超車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9條規定略以:「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前車。…""來說明違規事實。警察也確實回復RV-20170526221XXX 在6月19日製單告發
林口胖胖 wrote:地點是國一南下圓山交流道出口閘道,影片也沒拍到路肩,但確實利用減速車道超越前車 林口大大內行的,感謝寶貴經驗分享那個分機號碼我知道是哪位承辦,哈哈那位新承辦願意開單呀,不會玩躲貓貓,那真是個好消息以前的舊承辦,以前我送件(同地點,南下建國北路交流道),檢舉那種減速車道才插進來的,見下圖,和林口大大的照片很像吧(因為同位置,同樣違規行為咩)林口大大的圖但舊承辦就跟我玩躲貓貓,說為免爭議全部不開單 XD現在新承辦願意開單,新承辦真的優太多太多了真的感謝林口大大分享啦,真的很受用,我有記筆記下來唷
莫小米 wrote:最近連日大雨,拍攝到很多台違規,甚至還在短短距離內二進二出路肩,結果夜間拍攝+大雨全部無法辨識車牌了 林口胖胖 wrote:這幾天下大雨確實很難拍 最近這種像用倒的雨,一般"廣角鏡頭"行車紀錄器的確有難度但是如果有"望遠鏡頭"的行車紀錄器,就算雨像用倒的夜間,一樣取的到清楚車牌,很威的我最近才檢舉成功過,國道,雨下到像用倒的,連雨刷開最快都來不及刷,又晚上本來在車上時,還有點擔心這種極端天候,車牌錄不清楚呢:P結果半信半疑回家一看,車牌號碼居然錄的又大又清楚呢,哈哈,真的太神了違規車主收到罰單時一定會氣到冒煙:" X ,下那麼大的雨居然也能錄的清楚,居然會被檢舉! X "想到就超爽,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