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們沒有提告,我認為就算了吧!一點錢付律師費搞不好都不夠,就算告贏了對方賠不出來也沒用,當然這事你自己決定啦!
這種事就別問網友了

去問律師吧!
歲月旅人 wrote:
今年1月7號發生的...(恕刪)

Jack 你好棒 wrote:
樓主說的不"放"車
聽起來像是指原廠不給"放"在那


也有可能是涉及刑事過失殺人,

警方必須採證,甚至保留物證,而不讓車子做任何處理。
建議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有免費律師可以諮詢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也有可能是涉及刑事過...(恕刪)

法律上無「過失殺人」這種用語,殺人定位就是故意,無過失適用的餘地。
花錢找個專業律師跟他玩

因為不用被獅子大開口,省時又省錢
簡單提供一些個人見解

1.對方想再提起刑事訴訟幾無可能且敗訴率極高故先不論,但仍可提起民事損賠之訴
而民事訴訟方面有個重點"民事判決不一定要依刑事認定之事實判決"
且因刑事過失致死方面並無進入訴訟程序而是檢察官直接不起訴在此情形下對民事法院的拘束力是有限的
但光是刑事不起訴就能讓你在民事上先佔有7~8成的優勢,但不代表刑事無罪民事就100%會勝訴

2.原PO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有個重點"故意過失認定"因為這就涉及對方是否應賠償及是否有過失相抵
這時爭點就會出現"前車"駕駛是否有故意過失 首先肯定是幾乎無故意可能
只能討論是否有過失,是否有過失之認定為各種事實補助判斷
故無絕對只能儘量提出證據讓法官自由心證

3.因你訴訟利益有數十萬建議你找值得信賴的律師事務所從頭包到尾約5~10萬(視情況)
敗訴的話你可能損失百萬,勝訴還能要回數十萬,這筆錢就別省了
利益這麼大了還不請律師
上來問鄉民
我也是醉了

歲月旅人 wrote:
我的車原廠估修80多萬


國產車這樣要修80多萬?? 呵呵~原廠真敢開價啊, 他以為他們家的車是保時捷??

Hylin0 wrote:
2.如您要提告,我是建議可以刑事(毀損罪)附帶民事來要求損賠會比較有利(也可先不用繳訴訟費),且也可強制執行(法院會幫您)。...(恕刪)

自己主動撞上對方,告對方毀損罪!?不知是基於什麼觀點提出這樣建議?

如果是想省民事裁判費,隨便扯個理由告刑事附帶民事,依刑事訴訟法第502條第1項會被程序駁回。

設立附民訴訟免繳費是為了幫助被害人,無辜被害人可能難以負擔裁判費,結果現在變惡法,一堆人為了省錢亂扯理由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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