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換個方式想,我們應該開放紅線停車,但他不是違規,而是高資費停車位,法則罰多少,紅線就收費多少(當日計次),其中的10%給取締警察當兼差收費員獎金,然後又要額外肩負因為車輛停此導致救援/救火/搶救/交通意外等,該車主要負責最大責任,不知道想要各位車主的想法如何
基本上我是認為有頭髮誰願意當瘌痢頭啊?只是這所謂違停的定義大家要先確認倂排上下客就是違停,紅線連臨時停車都不行上下客也是違停,路口十公尺內不管有沒有線上下客也是違停,在車道上停車上下客也是違停,路邊邊線跟車道線是有差別的,單行道上停車上下貨上下客都是違停......。只有停車格才是合法停車,其它就算沒有紅黃線也不是合法停車,停在自家騎樓也是違停。交通法規都訂的很嚴謹,但真要照章,還真的是蠻難行的,因為配套做的不多。政府配套做的真的不多,除了幾個重要都會區外真的是乏善可陳。路邊停車格設置標準就是看主管機關隨意,沒收費時都劃黃線,車位不夠開始收費時連路口巷口五公尺都可以劃停車格。大家還是自求多福吧,把停車罰單當成開車的變動成本應該是較能寬心點。
既然都知道自己是違停了當然就閃遠一點不要擋到人車每次經過東門市場一堆車違停,然後又一堆車並排還有車可以為了等違規停車的車位,停在路中間通報一下市府單位,也只是丟給地方派出所加強取締勸導兩天然後又恢復原狀明明走個街口就有停車場還有攔停計程車跟計程車下車的地點如果路況熟的話,請不要站在路中間,或是會影響車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