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被舉發違規照片能申訴成功嗎?

現在很難講,壓倒雙白線都有可能被檢舉
fruits0800 wrote:
所以開車或騎車上路,...(恕刪)

青草膏 wrote:
我朋友大上坡時,車輪壓到右側機車道的白線,就被檢舉了,後方汽車檢舉的

600元,申訴無效,機車專用道,壓到線也死,必死,就算無車也一樣

可是我回現場看,地上明明寫機車優先,非機車專用道,呵呵呵呵



呵呵呵呵,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沒有看清楚

道安規則95條第二項
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
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
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機慢車優先,只是說如果你要靠邊停或是要右轉可以壓到,沒要轉彎或停車也是不得行駛慢車道。如果是機車專用那就更沒話說了。
當然有時是山路轉彎誤觸,但這條就是拿來治很多四輪停個紅燈就硬要從右邊鑽,一綠燈又繼續直行那種。

qazcde wrote:
前幾天才檢舉一張未...(恕刪)


抱歉,離題請教一下

請問大大你的行車記錄器是哪一台?

這距離怎麼有辦法截到這麼清楚的車牌?

連前方那台福斯廂型車的都看得到...

我用VICO MF3設定2K錄影,檢舉了這麼久,從沒辦法將這距離的車牌看這麼清楚耶!
認同老百姓自相殘殺+1。

以後的台灣應該是比誰車上的行車紀錄器裝的多,數量多的人獲勝。

大多數的人不開車也不騎機車了,改成坐公車跟搭捷運,馬路留給喜歡檢舉的人自己去玩。

沒看到現在騎自行車跟輕型電動車(無牌照)的人愈來愈多了嗎?這就是未來的寫照!

幸福很簡單 wrote:
你車這樣開,後方的機車要怎麼過?

這位司機老大比較佛心
絕對不會害機車騎士摔車受傷

貨運司機不識路 誤闖機車引道塞爆
2017年09月27日19:32
台北市華江橋往板橋方向機車引道,今天下午6時許,發生一輛貨車在下班通勤時間誤闖機車引道,導致貨車前後動彈不得,卡在機車引道上,也造成後方塞滿百輛過橋通行機車騎士,民眾將塞車情形拍下畫面,還PO上批踢踢爆料。網友留言:晚餐吃三寶、早就習慣了。
塞車後民眾見狀報案處理,警方到場協助交通疏導,事後依法對貨車司機未依標誌標線行駛,依法處罰6百至9百元罰鍰,結束誤闖塞車。(突發中心施昂強/新北報導)




fly48 wrote:
認同老百姓自相殘殺+1。

看起來比較像是四輪大爺的嘴臉
12樓說了
照片右下有字樣
MiVue™ M300 小金剛機車用行車記錄器..

機車族常因違停或是併排違停占用車道
被迫騎到禁行機車車道上
停紅燈時一堆汽車或是計程車也要占用停等區
連機車專用車道也要讓給汽車
檢舉人只是依照法律授權請行政機關協助認定是否違法
守法的人照法律規定合法爭取基本的路權
而且行車紀錄器又不是只有汽車才有
沒看到武器
何來殘殺?

chang.d1210 wrote:
聽說木柵、政大附近...(恕刪)


真的??我就住這耶!還好我都沒碰到過!
如果樓主真的是那段辛亥路上建國高架的地方
其實他車道指示牌(藍色掛在天上那塊)出現的很晚
如果看到才發現要往中間上建國高架,其實要走最左側
其實很容易跨到左轉機慢車
建議可以申訴,並提出主管機關疏失,車道指示這麼晚才出現
來不及反應
也許可用道路標誌設置不良的理由申訴

借用15樓照片


1.該處是彎道上方又有樹木
2.車道預告標誌離專用車道僅一個巷道寬度的距離
3.黃網線與車道虛線併置 夜間無法判別
4.檢舉照片證明了仔細端詳1分鐘都看不清楚,何況是開車時要注意路況只有一瞬間的反應時間, 可見標誌標線都有問題

設置不合理就叫做陷阱





路不熟開車開這麼久車也應該知道

快到路口通常會提前車道標線畫製的藍色號告示牌

快到路口就知道要切哪邊了

要左轉還在中線不靠最左邊

不就是想插隊左轉嗎?
隔壁樓貼的,參考一下: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6年度交字第3號之行政判決意旨如下:行政機關對於人民有所處罰,必須確實證明其違法之事實,倘所提出之證據不能確實證明違法事實之存在,其處罰即不能認為合法。(行政法院32年度判字第16號、39年度判字第2號判例可資參照)。又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是客觀上受處分人雖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然主觀上缺乏故意、過失之責任條件者,仍不應處罰。行政機關應就受處分人有違規事實及具有故意或過失之主觀責任條件負舉證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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