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直行車擦撞遇獅子大開口

Allison Lin wrote:
107/10/07...(恕刪)


15000應該指的是每日營業額!! 我朋友是到鄉下收購水果的販子, 每天千元鈔塞滿口袋的, 不然怎去收水果?
我們保險了,賠償和打官司不都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嗎?
也覺得疑問保險公司算得這麼精細,會因為口頭上一天賺一萬五,就願意負擔八萬
還沒發生的事,大家還真熱烈討論


Allison Lin wrote:
107/10/07...(恕刪)
光是拿一堆錢出來就要虎人說一天賺15000元,最有依據還是報稅,光用口說沒有用,也證明對方有準備就是想虎你一天15000元,這一條減下來就很多錢了,如果調解的時後再找幾個比較有經驗的人陪你去談才是最重要的。
丟給法院判吧
他說多少就多少?笑話
沒有行車紀錄器,搞不好你根本無責
我有一個疑問,既然肇責是50%那不是應該負擔一半就好?
第三人責任險
說白了
就是你對對方有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
對保險公司來說既然你沒責任就不用賠
所以首先你說有50%的責任
再怎樣也不是全賠

然後因為對方有受傷的事實
所以上法院不見得對你有利
因為對方如果提出傷害罪的告訴
這是屬於刑事責任
一旦罪名成立就是所謂的前科
這也是為什麼常常會有人說「以刑壓民」
就是用刑事責任來逼迫民事和解

總之你有保險而且保額還很足夠
那就讓保險公司去處理
該出席的時候負責自己本人到場
該對方舉證的就讓對方舉證
至於對方說你不關心云云
那就告訴對方因為每天都得認真上班賺錢畢竟一個月的薪水可能沒有他賣豬肉賣一週來得多
(我亂講的說不定樓主一分鐘幾百萬上下)
除非你的保險有自負額
否則你一毛錢都不用出
對啊 責任歸屬不是各半嗎 怎要你全賠
在保額內,保險公司可以說:「我只賠這樣,剩下的你自己協調。」?

你肇事責任50%,賣豬肉的肇事責任也50%,
結果他的損失你要全賠?

賣豬肉的拿不出單據證明收入,
保險公司就只有殺價而已,單據就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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