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 我很久之前被開單的經驗我的感覺很不服氣也是好像被誣了

大概20年前 佳園路三段跟柑園街二段交叉口 那時候這個路口還很荒涼 那邊的交通號誌到了夜晚 都是閃光紅燈

有一次 我開著車從 佳園路三段 要右轉柑園街二段 想說是閃光紅燈先停了車沒車的時候就右轉了
結果警察躲在一個小巷子裡面 馬上給我攔車開單 心裡很不服氣結果警察叫我往後看一下 變成紅綠燈 不再是閃光紅燈 半夜12點 也都沒車沒狗沒東西

這張變成的闖紅燈2700我還是摸摸鼻子去繳了

因為紅燈右轉是事實 經過這裡那麼多次 結果竟然中了這一招 但是也告訴我 下次先看清楚有沒有警察XD

我只是想跟樓主講 違規是事實 那就乾脆一點
無辜中招被開單的大有人在 希望這樣子 樓主心裡面 好過一點
限速40我開52也被偷拍,跟你一樣無車無人無狗還大好天氣能見度15公里+
迷你馬兒 wrote:
年底接到兩張超速罰單...(恕刪)
如果照這種邏輯
凌晨三四點在四線道的高速公路開車
開到180是否也無所謂
雙眼視力還2.0是否可以再加20km
https://jin.tw
違規超速是事實,罰單就認命繳了吧

況且,同一地點被拍一次就算了,還被拍兩次?毫無警惕也讓人儍眼

-

很久之前在北市環河北路被拍超速(非固定)

之後經過同一地點,都會注意有無警車在路邊

迷你馬兒 wrote:
年底接到兩張超速罰...(恕刪)


那段路從過忠烈祠之後就連續兩隻照相機,而且都是可以轉向的相機
會在週未被拍我也只能╮(╯_╰)╭

平常上班時段,那邊因為車多,所以就算全部的車都超速,也都沒可能被拍成功,但假日就幾乎100%會開單…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很多人被警察攔下來要開單
都跟警察灰
一直灰那些人也違規,為何只開我的單
哀~~~~
法規的制定是要符合大多人、大部分時間的利益
如果只為了某些人、某些時間而大開法規之外的方便門
久而久之
在道德溜滑梯的法則之下
速限就會變成虛設
使得法規曖昧不明,遵循無據
最終沒有人再去遵循法規

你的提告
絕對不可能勝訴
如果真的要提出告訴
你要找非常精通交通法規的律師
來找出相關法律的灰色空間
甚至因此而改變條款
花個百萬與2-3年的時間跟政府機關磨耗
最近有一個活動還蠻知名的
就是取消機車待轉區
這個團體聯署加活動,還蠻長一段時間了
相關機關扳都扳不動
你的這個問題有運作得比這些人縝密嗎??
還有
在提出告訴之前,你還是必須先繳交罰款
才能申訴或提告

如果單純只是發洩不爽的情緒
那就繼續噴
如果你是玩真的
心理上支持你~~~~

迷你馬兒 wrote:
誤植,應該是北安國...(恕刪)


相機沒有藏,大老遠就看得到兩隻相機…
你被拍的應該是國中前的,那很久以前就存在了,而且警告牌也很早以前就有了…
這隻相機以前還會方向變來變去,但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沒動過了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迷你馬兒 wrote:
騎乘在"速限50公里"馬路上,在整條馬路無人無車也無狗的路況下
機車族實際車速會低於時速50公里嗎????

這算什麼。若干年前還會有警車停進去自強隧道裡面的連通道,然後在兩端各設一台移動式照相機,警察就在警車裡開著冷氣呼呼大睡,然後等時間差不多了起身收網。凌晨兩三點耶,一般人哪有可能在空無一物的直線隧道中依法維持不到50公里的時速?
收到罰單的時候,也只有在心裡幹譙執法警察的猥瑣心態,但也不會因此而挨罰而覺得委屈不爽。願賭服輸啊,沒什麼好抱怨的。
那段很好騎,路很直,
但上面的警告標語至少是在2017年6月之前就有了,絕不是後來才加的!
而且那邊是有固定式照相機的!





違規是不是事實?是那就乖乖繳

你該怪的是你自己不長眼,不是警察開你單


我也曾晚上1~2點騎土城環河道路,騎到100然後煞車壓過停止線

整條路也都是一台車都沒,那為什麼我要跟白痴一樣傻傻浪廢油等紅燈?

本來想衝過去的後來有煞住,後來收了一張罰單,未依道路標誌行駛幾百元的罰單

因為我雖然沒被拍超速、闖紅燈,但我被拍到壓線越線也是事實,所以我也是繳了

我不知道你要申訴什麼?違規就是事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