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nice Chang wrote:大家好 想請求有經...(恕刪) 給他告,然後我建議你現在去看精神科,跟他申請精神賠償就算後車不是全責,也是責任比較大的一方你不用賠錢也不用包紅包,還可以跟他們索賠
kenot303 wrote:給他告,然後我建議你現在去看精神科,跟他申請精神賠償就算後車不是全責,也是責任比較大的一方你不用賠錢也不用包紅包,還可以跟他們索賠.(恕刪) 趕快去看精神科+1症狀比如壓力太大或膽戰心驚之類的開個證明
yms27 wrote:鼓勵機車族能裝行車記錄器就裝...樓主若有裝....大可證明因何故而停駛 裝歸裝,在此案例可不要提供檔案出來。此案例雙方都無紀錄器,後車絕對是100%肇責,要是前車提供出記錄器影像,難免可以從影像內雞蛋挑骨頭,前車要是被挑出有一點點疏失,就很有可能負擔到肇責。在此案例是後車要想辦法找出影像證據來看能不能把肇責推一些給前車,而前車(樓主)只要等著即可。
急煞... 然後被撞...要看是靜止時被撞還是車輛未停止時被撞我個人本身的經驗談...我是前車路邊臨停因車輛尚未完全靜止遭後方車輛追撞初步研判表我肇事責任100% 後方追撞我的車輛0%送鑑定委員會後也是因為"未完全靜止"我改判70%,對方30%然後因為雙方沒有受傷頂多只能告財務毀損搞了半年對方一毛錢都不肯賠我也是沒辦法X趴 捏著自己修車了台灣... 鬼島...法律上有很多漏洞懂法律的人玩玩文字遊戲就可以免除很多責任還是小心為上
Bernice Chang wrote:但是我的人車並沒有倒 我有穩住,趕緊停車看後面發生了什麼問題一對情侶車倒人倒 嗯嗯女生還他x的是個孕婦我心想完蛋了, 我躺著也中槍 趕緊打119...(恕刪) 孕婦提告過失傷害的對象應該是載她的騎士 不是你載他的騎士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這就是過失你哪裡有什麼過失?你以後被告 去法院所浪費的時間與金錢 都是她引起的你明明沒有錯 胡亂被告 真的有被告 要告誣告罪告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