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FT一 wrote:
對方就可以用過失傷害壓你...
看你要吃前科還是賠錢...(恕刪)

別危言聳聽了。
本案樓主無肇事責任問題。
只要沒肇事責任,就算對方告過失傷害,法院也會因無確切傷害事實,判不起訴。
有了這次的經驗,我覺得你還是找一台行車紀錄器裝一下好了。

Bernice Chang wrote:
大家好 想請求有經...(恕刪)




給他告,然後我建議你現在去看精神科,跟他申請精神賠償


就算後車不是全責,也是責任比較大的一方


你不用賠錢也不用包紅包,還可以跟他們索賠

kenot303 wrote:
給他告,然後我建議你現在去看精神科,跟他申請精神賠償
就算後車不是全責,也是責任比較大的一方
你不用賠錢也不用包紅包,還可以跟他們索賠.(恕刪)

趕快去看精神科+1
症狀比如壓力太大或膽戰心驚之類的
開個證明
Bernice Chang wrote:
大家好 想請求有經...(恕刪)


後車問題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載孕婦 騎車還不小心點

過失傷害是他男友 關你屁事

兩條命決定在他手上

要賠錢的是他男友

你想想看,為什麼未保持安全車距算是違規?
就是因為後車要避免因緊急剎車造成的事故啊?
如果對方堅持就上法院阿,他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yms27 wrote:
鼓勵機車族能裝行車記錄器就裝...

樓主若有裝....大可證明因何故而停駛


裝歸裝,在此案例可不要提供檔案出來。
此案例雙方都無紀錄器,後車絕對是100%肇責,
要是前車提供出記錄器影像,難免可以從影像內雞蛋挑骨頭,
前車要是被挑出有一點點疏失,就很有可能負擔到肇責。

在此案例是後車要想辦法找出影像證據來看能不能把肇責推一些給前車,
而前車(樓主)只要等著即可。
急煞... 然後被撞...

要看是靜止時被撞

還是車輛未停止時被撞

我個人本身的經驗談...

我是前車

路邊臨停

因車輛尚未完全靜止

遭後方車輛追撞

初步研判表

我肇事責任100% 後方追撞我的車輛0%

送鑑定委員會後

也是因為"未完全靜止"

我改判70%,對方30%

然後因為雙方沒有受傷

頂多只能告財務毀損

搞了半年

對方一毛錢都不肯賠

我也是沒辦法

X趴 捏著自己修車了

台灣... 鬼島...

法律上有很多漏洞

懂法律的人

玩玩文字遊戲就可以免除很多責任

還是小心為上

Bernice Chang wrote:
但是我的人車並沒有倒 我有穩住,
趕緊停車看後面發生了什麼問題
一對情侶車倒人倒 嗯嗯女生還他x的是個孕婦
我心想完蛋了, 我躺著也中槍 趕緊打119...(恕刪)


孕婦提告過失傷害的對象應該是載她的騎士 不是你
載他的騎士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這就是過失
你哪裡有什麼過失?
你以後被告 去法院所浪費的時間與金錢 都是她引起的
你明明沒有錯 胡亂被告 真的有被告 要告誣告罪告回來
千萬不要花錢
因為就常理的經驗判斷
後車是主要肇責
所以應該是對方賠錢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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