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一路發 wrote:我記得有禁行機車的路,應該要兩段式左轉;....(恕刪) 對!禁行機車路段,應該要兩段式左轉...但這是指 "目前路段若禁行機車,機車必須待轉,不得直接左轉" 而非左轉後碰到 "禁行機車" 就得待轉。
機車要說違規也就是在左轉時削到了點禁行機車車道但這種警察不舉發很正常至於從永二街轉出來時機車在汽車左邊那很難說畢竟永二街是是一車道機車也是一車是一車道機車先到汽車要停機車後面汽車先到機車要停汽車後面是一車道機車不是天生卑微要停汽車右邊是一車道誰擠誰難論定
我知道樓主不爽,不過這種檢舉的確是無法成案,因為警察大概認為該輛機車只是在左轉過程中稍微切過禁行機車道。要檢舉的話必須顯示出該機車行駛在禁行道上一段時間。我個人檢舉成功過好幾次汽車開在機車專用道上,都是有連續照片顯示該車至少行駛了幾十公尺。不過這種機車轉彎的方式真的是極度危險。從左轉的車子左邊超車然後立刻橫切到右邊,逼的汽車駕駛急煞,要是汽車駕駛反應不及大概就輾過去了。我自己開車也常被這種行為嚇到,這些機車橫衝直闖以為自己很帥,殊不知他們命是我們急煞救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