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酒駕肇事致死重傷 車輛不管誰屬皆可沒入銷毀

車輛何其無辜,駕駛人沒入銷毀即可!
真的是鬼島,永遠不知道人民要什麼!
哭窮沒錢又愛酒駕的人如何處置?9萬、18萬、36萬對當事人有差嗎?疲疲阿後來也是不了了之,如果多幾條因繳不出罰金鬧自殺的新聞政府又開始軟了

本大爺 wrote:
這種事不是這麼單這種事不是這麼單純嚴刑峻法就好


假設今天酒駕撞到人一率死刑
那麼酒駕者出事的時候
會選擇救人還是第一時間逃逸掩埋證據??
結果原本被撞的因為得不到治療而死亡

刑度不重一方面也是為了保護受害者

除非有啥辦法完全杜絕酒駕 不然刑罰太重也不好...(恕刪)



再加一條,酒駕致死且被發現掩埋證據者 ,死刑,再埋埋看


30公分 wrote:
為遏止酒駕,立法院今年3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交通部昨預告相關法規,今年7月1日起,酒駕罰鍰提高到12萬,並可按次加重;另同車共責最高處3000元罰鍰,若致人重傷或死亡還將沒入車輛,明知駕駛即將或有喝酒、吸毒,以及車輛所有人坐在車上等情形,也都會被沒入車輛,依據六都規定,車輛沒入後,會被直接銷毀。

有點類似美國

美國槍枝氾濫
槍殺事件頻繁
殺人者
不是槍枝問題
是人的問題


台灣是酒駕肇事
是車子問題提
不是人的問題

高下立判

什麼樣的立委
就是什麼樣的國民
修法還是會有酒駕,就在改

改了再有酒駕,就再改,這種法沒有辦法一次到位的

不然就學新加坡,鞭刑一次到位

新聞一報,馬上大家嚇到不敢酒駕了
會幹這等糊塗事的人很多都是開破車, 沒入銷毀有差嗎?

台灣的法律就是很奇怪, 要嘛沒入犯罪工具, 要嘛懲罰旁邊的乘客, 要嘛就是罰金從三萬到六萬之類的, 怎麼訂就是不願意直接對行為人嚴懲. 應該是台灣人大多搞不清是非或仁慈用錯地方, 所以選出這等立委

納蘭不畫扇 wrote:
大家討論重點都在酒...(恕刪)


台灣的立委, 幾乎都是垃圾!
看它們立什麼法, 過什麼鳥法就知道了!

民生議題跟它們有利益關係的, 永遠過不了!
要罰老百姓的, 就很快就過, 且法立的莫名其妙!
每年出國考察, 要與世界接軌, 都學些不好的回來!!
ufovin wrote:
那怎麼行?車子沒收...(恕刪)


立委:恐會影響生活跟工作??????
WTF!?
台灣酒駕相關法律就是這些立委檔的
看有沒有人整理整理公布看都是誰檔的阿
現在這屆立法委員真的不學無術,
本來被害人執行還可以扣車來賣之類的,現在把車碾了,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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