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略)想必很多人的駕照都忘記怎麼考上的 ~~~不用釋憲那麼麻煩,第一款就GG,不要浪費時間,其他人也可以複習一下。
jchan worte: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略)想必很多人的駕照都忘記怎麼考上的 ~~~不用釋憲那麼麻煩,第一款就GG,不要浪費時間,其他人也可以複習一下。 樓主路段有標線之規定...
劉奕兒612 worte:羅斯福路五段 北市府...(恕刪) 此條沒寫禁行,停等處有格子,你說不能騎!!?目前台北市以下路段已經解除禁行機車限制瞜1、杭州南路2段(信義路~羅斯福路):所有車道,取消禁行機車2、和平東路3段(復興南路~和平東路3段406巷):內側車道,取消禁行機車3、基隆路北往南(辛亥路以南):內二車道,取消禁行機車4、辛亥路逕行左轉基隆路:機車可逕行左轉基隆路,開放https://forum.jorsindo.com/thread-2458527-1-1.html?fbclid=IwAR38uhCPv5cDCoOGOZaWTrulRsQlXFI5SWswU9gNFc14JUn6nie4lF0W1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