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快修法啊最好是直接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樣皆大歡喜本座其實一點都不想遵守甚麼交通規則~只是依目前的法令,不遵守規則會被處罰,所以我才選擇遵守而我在遵守的同時,又常常遇到自以為聰明的在那耍白目,所以我只好蒐集證據,檢舉他,讓公權力處罰他~ (不然我遵守規則是白癡嗎?)如果廢除處罰,我保證天天違規.
"葉宜津說,這些案件多是檢舉違規停車、轉彎變換車道、闖紅燈、跨越雙白線行駛,不是說沒關係,但這些檢舉無立即性的危險,卻影響基層警力,要求交通部研議是否需要設置檢舉天花板,例如一天最多只能檢舉一件。"出處:檢舉魔人檢舉交通違規年達8000件 交通部研議設立天花板喔~原來我必檢舉的闖紅燈對大立委來講是"無立即性的危險"PS1.我台南人.但我很久就沒在投民進黨任何一票......放心我也沒在投國民黨的PS2.很早我就指出臺灣的交通為何會如此.就是交通部濫發駕照為首.警察執法怠惰次要造成臺灣這麼小土地卻擁有那麼多的車輛在路上跑.自然大眾交通工具就會少人搭乘你信臺灣人的駕駛能力特別高嘛?你信臺灣人都會自律守法唾棄不守法的人為異類嘛?如果是.就不會出現交通三寶這種名詞.
characters wrote:某立法委員表示:「某立法委員表示:「憲法保障人民隱私權,結果檢舉魔人透過手機,行車紀錄器,大炮相機等大量偷拍,惡意檢舉,導致大量警力處理惡意檢舉開單,無法提高見警率,對交通安全無助益!建議交通部研議將現行直行車行,後左轉車;改為左轉車先行,後直行車.」(恕刪) 違規無惡意?檢舉有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