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馬豬 wrote:
這是我本人自己開車行(恕刪)


左轉車應禮讓直行車
光這條你就不可能沒責任了
至少50% 😂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shiji03 wrote:
以前還太嫩傻傻的檢舉(恕刪)


我也檢舉過汽車
經我跟內湖分局員警討論
是因為插入連貫性車道只有國道跟快速公路有法規明確須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這條
而平面道路跟快速道路是沒有明確規範
但發生車禍時初判會依據行車紀錄器判定不當變換車道導致車禍

國道依據法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一條
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小型車是依照當時車速(每小時公里數)除以2(單位為公尺),以時速100公里為例,安全距離即為50公尺,駕駛可以車道線來判斷,車道線長4公尺,間距6公尺,一組為10公尺

所以平面道路的機車行駛邊緣跟白線跟併排行駛無法舉發同車道超車
等於平面+高架快速道路遇到無腦的變換車道真的就自己小心點

至於這段話
說樓主硬擠?沒看直行的都塞住
路口留空間讓轉彎車過嗎?
這時候過有什麼不對?
不是直行車就可以橫衝直撞吧?

你知道什麼時候要淨空嗎?
有黃網線+從黃燈快變紅燈這兩種
對方機車是直行車(該路權為機車)
從汽車行駛到被撞
1:17對向銀色車禮讓~1:20撞上 3秒時間
(說實在的我要是看到該路口車流量大成這樣一定等車道淨空或變燈號 3線道等於有4線都會出現機車從邊線行駛)
你知道有個專有名詞在法律上叫猝不及防?(權力大於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是直行車無敵
而是上法院法律規定就是死的
除非能舉證該機車涉嫌超速
否則都是轉彎車為主肇事責任
你提到要等到變燈號。但是無奈該路口沒有多時相燈號只是給左轉車輛。
也就是說,我如果要等變燈號,就是綠燈轉黃燈變紅燈。
如果是要綠燈轉黃燈這個時機過,那就是黃燈搶快,更是違規



DR嵐 wrote:
我也檢舉過汽車經我跟(恕刪)
David
我懂樓主的無奈 臺灣這種神風特攻隊真的超多 一點防禦騎車方式都沒有

車都塞住了 不會覺得怪怪的嗎? 就是要用生命硬衝去賭看看?

撞死撞傷了 也不奇怪的
的確是啞巴吃黃蓮的無奈,但是是對機車駕駛而言,好好的慢騎二十,前面突然冒出一台車撞她。

樓主肇責應該七成以上,我想應該是有機會要背全責

這就跟不管任何時候,只要在斑馬線上撞到行人,車子都是七成以上肇責,因為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的路權,就算行人闖紅燈被撞一樣是車子輸

機車有沒有超車與你無關,機車鑽車縫仍在他的直行路上,他吃他的罰單,

但就碰撞事實而言是反而是你慢速行駛路上變成障礙物

簡單的說就是你硬插進車陣,想硬吃,大多數車主怕糾紛基本上都會讓,但碰到一個不怕撞的,發生碰撞就是你輸

各方面都是輸,扯那些有的沒的是沒用的,因為你的開車方式不對~ 等法院判出來你就知道了

扣掉其他車子,就是你轉彎幾乎龜在路中央,然後去撞直行的機車,怎麼會是機車輸

看撞擊點也知道,你的撞擊點是前保的前右方,但機車是左側靠中央,你覺得是你撞他還是他撞你?

如果她撞你應該是撞在你的葉子版才對~ 不會撞到你的保桿前方。

而且我看那種撞法,機車時速感覺大概才二十甚至不到,三四十以上不會那麼輕的,應該會繼續往前飛出去。

撞球有打過嗎?

你說機車穿車陣是違規超車,你穿車陣不是超車?

對了,我開車最不喜歡碰到像你這種開法的,看到空間就硬塞,反而造成大塞車。

事情不是先喊先贏的,早點認錯和解看能不能少賠點比較實際,不然應該會背個案底再加全額賠償對方。
鐵馬豬 wrote:
你提到要等到變燈號。(恕刪)

左轉車本來就要綠燈過停止線到中央停車
(機車都要二段式了 開車也學者點)
等綠轉黃或紅對向車道停車再轉向了
要綠燈直接轉就要就要看清楚

您這種轉法
以後還會有的
保險要保足一點

報案有一張單子
您的名字要是在第一個
那就是您的肇責比較大
(這是不成文規定了)
自己看一下吧
看完你的回覆。我想你應該沒有仔細看完影片。
我是左轉車輛,我沒有想要超車,那個空間是直行車陣看前方已經塞住,所以留空間給左轉車輛通過
我也沒有如你所說『龜在路中央』


godblessyou wrote:
的確是啞巴吃黃蓮的無(恕刪)
David
鐵馬豬 wrote:
我也沒有如你所說『龜在路中央』(恕刪)


你不是說你行車速度不到10

你要不要google一下烏龜的行走速度?

看撞擊點也知道你撞機車,你的撞擊點是前保的前右方,但機車是左側靠中央。

如果她撞你應該是會撞在你的葉子版才對~ 不會撞到你的保桿前方。

在這硬凹也不會贏的,你去申請初判表看撞擊圖就知道了。

就我來看是樓主你要負全責的機率不低。

希望你持續更新,能讓我認錯。
又是一個有瑕疵的路口,6線道沒有左轉燈
魔人最喜歡挑有瑕疵的路口惡意檢舉有的沒的
雙方都沒有錯,錯在規劃者腦包
上個月才一個惡意魔人一直檢舉開放時間內調撥道路臨時不能走而在左轉道直走的被害人
每次看這種影片
都覺得:可以剪短一點嗎?
真的浪費很多時間

第一 你的發文 看起來好像來宣判的?
你不是法官 不用急著說對方不對
影片po上來 自有公評
討拍可以到臉書找熟人

第二
我注意到一件上面沒有人提到的事
樓主左轉過去的時候 是不是整個都偏到外側去了?
有點過頭再彎回來的感覺
這樣在法規上有什麼意義嗎?
我不確定是不是道路規劃的問題

不過這麼大路口不設左轉燈
也是太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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