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快?還是他沒注意後車?

兩車爭道

都有錯
的確你先切過來了
這時候他後來切過來,所以你應該剎車,而不是想再立刻切過去
三寶無誤(皆是)
jason 567 wrote:
這種情況算常見,前車...(恕刪)

你就是那個自以為的三寶
seattlelovewho wrote:
小弟不才懇請各位檢舉(恕刪)

自己目擊的事件, 要自己檢...

事件過了就過, 沒必要想那麼多..

對於 有驚無險 事情, 要有點免疫力..


當意識到它也要切出來, 有必要時, 可以叭一下, 閃一下, 讓對方知道 我方也正在切..

對方才不會一直過來, 把閃車的空間 全都吃光光..
zzlzz wrote:


當下有三種選擇:...(恕刪)


我是超過去、按喇叭示警、幹譙
shiji03 wrote:
快不快沒有被電眼拍到...(恕刪)


努力筆記中,謝謝告知
宅男乙 wrote:

自己目擊的事件, ...(恕刪)


我是有喇叭示警
所以他沒一直切,只是沒回原車道
最討厭這種,明明早就可以變換車道超車,
早不變、晚不變,
偏偏等後面有車上來超車的時候故意切過來,
乾、杯!
如果樓主有檢舉的習慣,就應該在後方守株待兔,
而不要超車。

我個人感覺,那些說要注意前車的,
我看八成都是那種道路口才打方向燈的,
要不就是先變換車道才打方向燈的,
反正被撞就說,後車應該要注意前車...

說死角的,前車仗著死角就可以亂開?!
那後照鏡可以拆了。

難怪台灣交通會這麼亂,每天一堆事故。
seattlelovewho wrote:
小弟不才

懇...(恕刪)


兩個都有錯

他錯在你已經切了 他要切應該注意後方來車

你錯在對方已經切出來了 你不禮讓 想僥倖違規(切槽化線跟路肩)超車

我想正確的開車方式主要在避免事故發生

而不在證明對方是三寶

發生了車禍即便對方肇責大 你也受傷

殺敵一萬,自損三千 絕對不是什麼開車的正確方式
行車記錄器會比真實視線上再拉遠些,
所以我先認定這距離有些近了。
也許也因為如此,車主選擇不放慢先趕緊抓過去...(是嗎?)

這狀況,我先“設想”的話,我會鬆油門讓對方,
感覺相對速度是鬆油就行了才對...(只能從畫面設想)

從前車角度看呢,這個速度追近的距離,我不敢說能不能分辨的出來,
但正常來說我要是看到有接近的物體,我會有很明顯的動作拉回原線道
(就跟有時在死角沒發現會拉回差不多..但你這例子應該沒死角)
然後,你的前車看來沒有這個動作的打算,我“設想”前車也許也沒注意後方的...

整個來說(就影片看來),我個人覺得,與其要讓自己這樣抓過前車,
我會選擇慢下來讓他先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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