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6297 wrote:謝謝各位的回覆,主要(恕刪) 我第一時間看到33樓回復以為是A 上來討戰了 XD回到正題 , 是我會借 , 然後保險調整一下 , 花不了多少錢之後跟B打好關係 , 我想B也是受到一些不公平對待才會找到你在娘家裡面有自己人後面遇到一些事情講話也有底氣畢竟親兄弟之間借車載自己父母都有事, 你覺得這家庭未來的狀況還會少嗎?
老婆的哥哥(簡稱A已婚2個小孩,夫妻月收入約6-7萬) 最近買了一部國產新車(貸款購買),先說明他們跟岳父母還有一個弟弟同住(簡稱B未婚回答:那位弟弟應該是你老婆的弟弟,對嗎?我先假設是的來回答。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條款第二條 被保險人之定義本保險所稱之「被保險人」,其意義包括列名被保險人及附加被保險人:一、列名被保險人係指本保險契約所載明之被保險人,包括個人或團體。二、附加被保險人係指下列之人而言:(一)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及其同居家屬。(二)列名被保險人所僱用之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三)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列名被保險人是指:保單上的被保險人,也就是行車執照上的車主。附加被保險人是指:車主的配偶、同居家屬,或僱用之駕駛人或車主所屬的業務使用人,或者是經列名被保險人(車主)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所以,只要是車主、或車主的配偶、或車主的同居家屬、或車主僱用的駕駛人或車主同意之人來使用或管理這一台被保險汽車之人。上述這些人,假如不慎因使用或管理這一台車輛(被保險汽車)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第三人責任險都可以賠償。車體損失保險甲式、乙式、丙式條款第二條 被保險人之定義本保險所稱之「被保險人」,其意義包括列名被保險人及附加被保險人:一、列名被保險人係指本保險契約所載明之被保險人,包括個人或團體。二、附加被保險人係指下列之人而言:(一)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同居家屬、四親等內血親及三親等內姻親。(二)列名被保險人所僱用之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列名被保險人是指:行車執照上之所有人(也就是車主之意),可以是個人名義,可以是公司行號名義。附加被保險人是指:車主的配偶、同居家屬、四親等內血親及三親等內姻親,以及車主所僱用之駕駛人及其所屬業務使用人。都可以使用這一台被保險汽車,假使駕駛不慎撞壞車輛,保險公司會賠償車體損失,而不會代位求償。但,如果超出列名被保險人及附加被保險人範圍以外之人,則車體損失險會先賠償,賠償完畢後取得代位權後,向使用者進行追償事宜。所以,你的小舅子,屬於姻親三親等內之關係。假設你有投保車體損失險,則會賠償車損部份。第三人責任險部份,只要經過車主同意使用,就不會有問題。以上,這樣的回答,希望對你能有幫助。ny6297 wrote:他們跟岳父母還有一個弟弟同住(簡稱B未婚(恕刪)
ny6297 wrote:先說明這是我頭一次見...(恕刪) 保險問題,直接問你的保險業務員不就得了。保險只要不是限定駕駛,你小舅子拿去開,保險應該也能保障。看起來,怨念頗深。其實不用管那麼多,你不爽借車就別借。坐計程車即可。至於對方家裡面,誰借車,誰沒車,誰賺多少錢,誰打零工,有必要拿出來給鄉民公審嗎?我猜樓主社經地位應該比較高級吧。氣度也要一樣高級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