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9859767547 wrote: 你可以不要看 謝謝指教...(恕刪) 懶得打標點符號,跟會不會排版是兩件事,本來想回文給建議的,看到你這種態度,我反而要去檢舉你發文違反版規。14:19已回報管理員刪文。
leimi wrote:樓主別感覺良好的不會(恕刪) 請不要亂回,除非對方有受傷,被對方告刑事過失傷害,不然那來的前科?同樓上許多人的建議,等初判表出來再說吧,對方也會看他的車損狀況去決定要不要和解,一般人那會那麼容易就跟你和解,有問題可以去問各區公所有免費的法律扶助。另外,也建議去保個第三責任險,一年沒多少錢,出事有保險公司幫你賠。
a89859767547 wrote:請問各位版大本人上週(恕刪) 首先你要確認的是他到底是被吊扣還是吊銷.....一個是有駕照..一個是沒駕照..的差別....沒駕照適不適用業務過失.....單就這兩項..計程車就不該租車給牠...所以如果司機不賠...你可以針對計程車行提出告訴...把車租給沒駕照的司機開...要承擔責任的....還有大都會應該只是牠加入的衛星車隊..可以帶車加入車隊....可能並不是計程車行..如果確認是這樣.所以你有兩家可以一起告..車行跟車隊一起告...最重要的是你沒行車記錄器很吃虧...沒辦法證明牠的動向...就要靠你的筆錄了...就怕你筆錄也照你PO的做就傷腦筋了.......如果旁人可以提供就好了
Ahan571026 wrote:首先你要確認的是他到(恕刪) 這個我有問過律師 所以要對對方提告我很有把握 只是後來得知他就是一無所有 還欠一屁股債 所以我就想說自認倒霉 反正人還活著就好了⋯我是擔心我和他和解後租賃公司會來找我討這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