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810236 wrote:沒錯! 罰單太便宜了(恕刪) 其實還有一點就是台灣沒有落實扣點的制度你看這種車主如果違停扣點,扣滿六點之類要強制去上道路安全講習不可以請槍手,不可以帶上, 要上一整天我跟你說他們就會怕了
paroing wrote: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按年收開單不可能且很多免繳稅及所得低者,其實很有錢提高罰金,貸款買入門車的會先受不了 外國就有啦要不要做,做到甚麼程度而已https://dq.yam.com/post.php?id=6604
paroing wrote: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按年(恕刪) 同意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這個平等不該是數字上平等,而是懲罰造成的心理效用要平等。如果用所得計算不好施行,那就全部改用消耗時間來懲罰。每個人一天都是24小時,窮人富人均等。違規就是強制道路講習或公眾勞動服務,累犯加重處罰,不可以找人頂替,這樣才叫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有錢人最怕丟臉和浪費時間,愛違規省時間就是讓你還回偷來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