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我違規給你拍沒關係,林北錢多啦(保時捷)

Prada1024 wrote:
之前一篇討論關於開放(恕刪)


沒錯! 罰單太便宜了

一直停留在30幾年前
星巴克天天有雙b跟保時捷違規,
違規停車罰單還比不起他們一餐吧,
倒是小老百姓賺不到錢還要繳稅,
建議照年收開單或是累進制度,
年收一千萬以上最低十萬起吧.
a7810236 wrote:
沒錯! 罰單太便宜了(恕刪)


其實還有一點就是台灣沒有落實扣點的制度
你看這種車主如果違停扣點,扣滿六點之類要強制去上道路安全講習
不可以請槍手,不可以帶上, 要上一整天
我跟你說他們就會怕了
Prada1024 wrote:
其實還有一點就是台灣(恕刪)


違停沒扣點
大家都不怕呀 呵呵
先不論對錯,因這話講的太囂張,所以讓人的觀感不好。
我專門在拍違停斑馬線,
但不是用手機拍,而用手拍,
dsrex wrote:
建議照年收開單或是累進制度,
年收一千萬以上最低十萬起吧.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按年收開單不可能
且很多免繳稅及所得低者,其實很有錢

提高罰金,貸款買入門車的會先受不了
paroing wrote: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按年收開單不可能
且很多免繳稅及所得低者,其實很有錢

提高罰金,貸款買入門車的會先受不了

外國就有啦
要不要做,做到甚麼程度而已
https://dq.yam.com/post.php?id=6604
paroing wrote: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按年(恕刪)


同意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這個平等不該是數字上平等,而是懲罰造成的心理效用要平等。
如果用所得計算不好施行,那就全部改用消耗時間來懲罰。每個人一天都是24小時,窮人富人均等。
違規就是強制道路講習或公眾勞動服務,累犯加重處罰,不可以找人頂替,這樣才叫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有錢人最怕丟臉和浪費時間,愛違規省時間就是讓你還回偷來的時間。
對付這種有錢就是大爺的人,

就是要學日本半年內違停四次以上停駛禁止使用兩個月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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